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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母婴设施建设需要立法保障
发布时间:2019-12-19 10:33 |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付彪

  据12月17日《法制日报》报道,北京市民吴蕾的儿子今年刚上幼儿园,吴蕾说自己曾经在角落里用哺乳巾、背包、衣服来遮挡,也曾经在咖啡馆、餐厅、会议室、卫生间等地用吸奶器吸奶。“如果公共场所能够配置理想的母婴室,那就不用这么辛苦和尴尬了。没有人愿意在众目睽睽下喂奶,也没有人愿意躲躲藏藏地喂奶。哺乳这件事情,本应该是体面的、有尊严的事情。”

  2016年,国家卫计委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年底,所有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基本建成标准化的母婴设施。虽然近年来各地城市母婴室数量越来越多,不过,与庞大的需求相比,全国各地的母婴室建设都相对滞后。根据之前发布的《中国城市母婴室白皮书》,中国内地所有城市总共拥有的母婴室数量仅2643间,其中只有7座城市拥有超过100间。

  在公共场所设立母婴室,体现的不仅是对妇女、儿童的尊重和关爱,更是公共服务理念人性化的彰显、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但相关立法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公共场所母婴室的匮乏。11月29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广州市母乳喂养促进条例》,明确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责,规定了母婴室建设和管理的要求,并强调“母婴室应建未建最高或罚5万”。这是全国首部促进母乳喂养的地方性法规,可谓是“破冰”之举。

  广州市出台的地方法规,最大亮点就是将提倡设立母婴室,用立法的形式,上升到强制的高度。不仅表明了哺乳期的妈妈相关权益将得到重申与尊重、母婴室建设与维护将更有保障、医疗机构建设母乳库将得到财政支持,也为各地乃至国家立法促进母乳喂养、推进母婴设施建设提供了有益经验。事实上,近年来已有不少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国家层面立法,让母婴室成公共场所标配。

  对于促进母乳喂养,我国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散见于一些法律或条例中,并没有形成完整的法律保障体系。促进母乳喂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国家层面通过立法的形式,调整各方关系、协调各方利益、规范各方责任,共同为促进母乳喂养提供必要的服务设施和便利条件。比如,城市建设规划应将母婴室建设列入其中,明确要求机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应当建设母婴室。同时,还应设立最低标准和管理规范,制定明确的建设标准,统一标识,并设立相应罚则,进一步确保相关规定得到有效实施。



责任编辑:朱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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