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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护航生态环保没有“局外人”
发布时间:2019-12-19 10:25 | 来源:铜仁日报


“四面青山楼外楼,新妆巧扮最风流;多情最是锦江水,依依一步一回头。”写进诗歌里的锦江,是让人流连忘返的风景,每每提及便让人心驰神往。秀美铜仁,森林资源丰富,全市森林面积达1714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5.19%,位居全省第二。黔东大地的山青、水秀、林茂、田沃、湖美,已成为绿色铜仁的“金”字招牌。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山好水美不只是一道风景线,亦是生态平衡的重要一环,怎样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已成为当前城乡居民关注焦点。

“禁止在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内新建或者扩建畜禽圈舍、厕所、化粪池、垃圾池”“禁止在国家机关、科研机构、重要军事设施保护区等场所燃放烟花爆竹”,为了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铜仁以法之名守护绿水青山。

2020年1月1日、2020年1月10日起《铜仁市农村饮用水管理条例》《铜仁市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分别开始实施,这两部条例的推进,重要意义不只在于填补了我市在农村饮用水管理及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立法方面的空白,更重要的是铜仁青山秀水的面貌将由此得到保护。农村居民喝上了安心水,中心城区居民燃放烟花爆竹有了具体时间、区域。铜仁美景不但得到现存,而且必将会越来越好。

为保护生态环境,2017年我市便行使地方立法权推出第一部地方性实体法规《铜仁市锦江流域保护条例》,在该条例的作用下,全市先后搬迁拆除流域禁养区养殖场33户,有效整治排污口63个;随后又相继出台《铜仁市梵净山保护条例》《铜仁市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等,种种条例法规的出台充分展示了铜仁坚持绿色发展的决心。

农村饮用水应如何选择水源?《铜仁市农村饮用水管理条例》明确农村饮用水工程应当按照水量充足、水质良好、取水便捷、风险可控的原则选择水源,这就确保了农村居民能喝上安心水。

何时可以在中心城区管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铜仁市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明确农历除夕12时至正月初一24时、正月十五12时至次日凌晨1时;除上述时间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就确保了居民统一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

除了政府部门承担的职责之外,老百姓能为铜仁的生态建设和保护做些什么?《铜仁市农村饮用水管理条例》规定:在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内,不得倾倒垃圾、弃土、弃渣,不得使用农药、丢弃农药及其包装物,不得进行旅游,游泳、垂钓、捕捞、烧烤等活动;《铜仁市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在我市学校、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商贸集市旅游聚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机场、车站码头、隧道等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等地燃放烟花爆竹。作为一名铜仁居民,要坚决克服保护环境与我们“无关”的思想,不能把自己当“旁观者”“局外人”,从自己和小事做起,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事情坚决不做,这就是在为守护铜仁蓝天贡献力量。

法规的生命在于执行,好的制度也在于执行。《铜仁市农村饮用水管理条例》及《铜仁市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立法是重视铜仁生态建设和保护的体现,促进铜仁整体生态环境改善和可持续发展乃至最终实现绿色崛起,关键还是要把各个条例的内容落到实处,维护法律的权威,捍卫法律的尊严。

立法先行,执法从严,方能以法之名守护铜仁绿水青山!



责任编辑:朱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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