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至15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姚靖江就我市革命纪念地保护立法工作进行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安季一同调研。
14日,姚靖江一行先后深入宝塔山景区、王家坪革命旧址、杨家岭革命旧址、枣园革命旧址了解有关情况;15日,在凤凰山革命旧址管理处召开座谈会,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和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立法进展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库部分成员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立法工作中遇到的困惑、难点、问题及建议进行了广泛讨论。
姚靖江指出,延安是中国革命圣地,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保护、管理和利用好延安革命纪念地,对于传承和弘扬延安精神、打造中国革命博物馆城、促进红色旅游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姚靖江强调,要明确立法方向,正确处理上位法与下位法之间的关系,在尊重、服务、贯彻上位法的同时,突出延安特色,提高立法质量,努力制定良法、善法、管用的法。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细化立法保护对象内容,明确革命纪念地保护界限、执法范围及责任单位,统一机构设置,核定管理人员,推动形成事有人管、责有人担的责任体系。要完善革命纪念地公共设施配套,规范红色教育培训和导服讲解人员管理,引导壮大延安精神传承队伍,促进延安革命纪念地开发、保护、利用良性发展。要进一步挖掘整理延安十三年革命历史和陕北地域红色文化,彰显延安革命纪念地的崇高性、严肃性和纪念性,用心守护好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记者 延 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