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市司法局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2020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征集截止时间为9月12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建言献策。
公告内容称,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做好我市2020年立法计划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以及《东莞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市政府立法计划建议项目。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提出2020年度我市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立法计划建议项目事项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应突出我市地方特色,突出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和经济社会建设中急需立法规范的重大问题。
提出立法计划建议项目时,应该提出项目名称和建议立法的主要理由(如必要性、可行性以及需要通过立法解决的问题、建议采取的主要措施制度等内容),并附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沟通联系。如有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建议稿的,也请一并提交。
立法计划建议项邮寄地址为东莞市东城西路189号市司法局法规一科,邮政编码为523888,传真为(0769)22314223,电子邮箱为467732737@qq.com。
知多D
2017年至2021年立法规划
2017年6月份,东莞市提出2017年至2021年立法规划,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三个方面立法权限,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为我市“奋力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率先迈上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立法规划确定的立法项目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的立法。主要有东莞市出租屋治安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东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东莞市民办学校管理条例、东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东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二)以环境保护为目的的立法。主要有东莞市黄唇鱼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东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东莞市零散工业废水管理条例、东莞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东莞市水土保持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三)推进历史文化保护的立法。主要有东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条例、东莞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