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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激增,立法应提速
发布时间:2019-07-16 10:5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在过去8年里,民间借贷案增幅超10倍,成为民商事审判第一案由,民间借贷案件中涉嫌非法集资、套路贷等刑事犯罪的情况亦时有发生。”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民间借贷案件审判白皮书(2011-2018),总结梳理8年间民间借贷案件特点、难点、应对机制及风险提示。
据全国工商联调查,90%的小企业和95%的微小企业,没有与正规金融机构发生任何借贷关系,其融资多依靠民间借贷市场。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民间借贷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融资难”,但即便是建立了创新型民间资金平台,也无法像金融机构一样,经过严格的审核和监督程序再借款。以至于,民间借贷市场风险高、社会影响面广,也导致非法集资和套路贷问题频发。
不可否认,民间放贷是新生事物,在其成长过程中,难免会遭受成长的烦恼,其经营行为也远远比不上银行规范,特别是一些不法之徒,趁机浑水摸鱼,让老百姓的血汗钱成为他们恣意挥霍的资本。在成千上万的民间借贷交易活动中,势必会滋生出成千上万的矛盾和纠纷,如果不及时进行规范,将对地方的安全和稳定构成一定威胁。
可见,民间借贷纠纷激增,相关立法应提速。应借助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契机,设立民间借贷专节,作出针对性规定,如对民间借贷合同效力的判断、对利息的区分限制等。同时,依法规范民间借贷,堵住地下钱庄等非法资金渠道,使民间金融在促进小微企业融资方面真正发挥其应有作用。(张西流)
责任编辑:朱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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