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章宁旦
通过推进行政立法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推动构建职责明确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督促各地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水平,推动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机制;出台“三个《办法》”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行政执法权责向基层延伸和下沉……
广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旭东近日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说,近年来,广东省司法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对标对表中央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推动广东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取得新突破和新成效,为广东高质量发展打造了依法、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持续完善依法行政体系
今年暑假,到广州照看孙子的李女士收获一份惊喜——根据5月1日实施的《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规定,非广州户籍的李女士也可以办理老年人优待卡,李女士办卡后乘公交坐地铁进公园全免费。小小卡片带来的不仅是实惠,还传递着法治温度。
据了解,通过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推进重点领域立法,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认真做好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审查监督等工作,推动构建职责明确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是广东省司法厅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一大亮点。
为了强化行政立法水平,健全政府立法制度体系框架,广东省司法厅积极推动修订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规章立项工作规定》等4项工作制度,推进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建设,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建立立法快速响应机制,加快推进“小快灵”“小切口”立法探索实践。
实践中,广东省司法厅致力于推动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衔接,在全国率先加强营商环境立法供给,从制度层面为法治政府提供更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2019年以来,推动出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外商投资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等一批重点领域立法。
为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广东省司法厅提请省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制度机制。
据统计,2019年至今,广东省司法厅共承办地方性法规草案50项,配合制定及修订省政府规章39项;制定6项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废止或修改地方性法规58件、规章5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113件;前置审核省政府及有关省直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00多件,备案审查各地市政府规章14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737件。
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升
9月1日,为期20天的佛山市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正式启动,市职能部门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线旁听一宗因责令限期拆除设施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庭审直播。“在处处讲法治的今天,政府部门更应该带头学法,才能进一步做好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不少领导干部感慨道。
营商环境好不好,市场主体的感受是第一标准。提升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是法治政府建设重中之重。
为此,广东省司法厅提请省政府制定出台《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等情况纳入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作为考评指标纳入法治广东建设考评,督促各地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水平。
与此同时,广东省司法厅同步推动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全覆盖,积极履行省政府本级的法律顾问职责。2019年以来,共承办省政府法律顾问业务1852件。
记者了解到,在广东省司法厅的示范带动下,全省各地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以广州、佛山、湛江为例,三市司法局去年分别承办本级政府法律顾问事务644件、535件、577件,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法治保障。各地司法行政机关积极为政府疫情防控决策事项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顾问服务,保障疫情防控依法有序实施。
不断提高公正执法水平
今年6月,广东省司法厅提请省政府修订印发《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全面规范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深入推行,结合贯彻实施民法典,增加了保障公民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条款,防止开展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不当侵犯民事权利。
为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广东省司法厅推动在全国率先出台行政检查办法,在全国首发加强行政执法风险防范工作的指导意见,编制《新行政处罚法理解与适用工作指引》《广东省行政执法标准化指引(试行)》等。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专门印发关于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的指导意见,切实规范电子技术监控设备使用工作。目前,正在着手起草全面提升行政人员素质行动方案,致力于通过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实践中,广东省司法厅从打通“平台壁垒”“数据壁垒”上发力,推动实现“两平台”“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信用广东”等业务标准的兼容对接,解决基层数据重复填报等困扰,推动全省有效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截至目前,全省共985家执法单位上线办案,累计办案约6.7万宗,产生执法文书30多万份。
记者注意到,广东省司法厅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通过动态调整完善并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等方式接受公众监督,联合省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建立行政检察和行政执法监督协调联动机制。
执法权责面向基层延伸
9月1日,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员在开展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在干净整洁的街道路旁违规摆放着一堆袋装水泥。执法人员经过排查找到堆放人程某,进行询问现场勘验、取证后,依法依规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据悉,这是深圳市9月1日决定全市行政区域内74个街道办事处正式实施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由街道承担综合行政执法的主体责任后,首次以“街道办事处”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近年来,广东省司法厅发挥职能作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致力于推动行政执法权责和力量向基层的延伸和下沉,有效破解基层“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的治理难题。
2019年底,广东省委部署全面铺开镇街综合执法体制改革。2020年,省司法厅提请省政府发布《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公告》,就相关领域的县级行政处罚权调整由镇街实施事宜进行依法授权。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政府均已发布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共涉及1606个镇街、下放职权5937项。
广东省司法厅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将原92项行政权力事项压减至13项,动态调整完善权责事项清单;深入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并率先示范,印发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涉及证明事项24项。目前,全省在省市县三级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共31项,涵盖公安、民政、司法等5个重点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