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院与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召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问题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9-12-19 15:09 | 来源:中国法制与新闻网
按照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和高检院、省院要求,认真解决该项制度实施中遇到的实际问题,12月17日,靖宇县人民检察院与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召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问题座谈会。
靖宇县院检察长杨学武、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局长薛大新以及高速公路公安局、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的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对检察机关推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表示认同和大力支持,双方分析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一年来,在办案实践中碰到的具体问题,对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对证据的要求如何把握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和交流,并结合两家工作实际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工作整体合力。截至目前,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全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100%。
最后,杨学武检察长强调,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性,要深刻认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减少社会对抗、节约司法资源方面的意义,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全面适用。无论轻罪案件还是重罪案件,只要符合认罪认罚从宽条件的,均可依法适用,但对于重罪案件,适用条件要更加严格,从宽时要更加慎重。要进一步加强与高速公路公安局的沟通协调,通过批量移送、办理案件节约诉讼资源,最大限度地做到简案快办,提高办案效率。
(靖宇县人民检察院 孙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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