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时评
□ 凌锋
近日,民政部发布公告,决定对23家社会组织降低评估等级。其中一家国字号的医药类协会成为23家中唯一一家被连降两级的社会组织,等级由4A级降为2A级。民政部门对不符合要求的社会组织,依法依规进行一视同仁的处理,体现了其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推动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态度和作为,值得为之点赞。
新闻中提到的这家医药类协会之所以受到关注,主要是在其主办的“2019中国中药创新发展论坛暨《中国中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会”上,近些年负面信息较多的一些企业被评为“2018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明星企业”,社会舆论对此表示强烈质疑。该协会随之被推上了风口浪尖,其评奖标准及评奖流程受到质疑。今年初,民政部官网曾发布消息称,对该协会作出警告,并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主要原因是在上述活动中,该协会未设评比标准和评选程序。毋庸置疑,该协会此次被连降两级,与其在上述活动等工作中没有正确履行社会组织职责有关。
社会组织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和依托。特别是一些行业性社会组织,聚集了行业内的重点企业,拥有丰富的行业资源,对于行业标准制定、企业合法权益维护、推动相关立法完善,促进行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新闻中的这个国字头医药类协会就是国内代表中药行业的权威社团法人组织,在其官网简介中,也明确把“服务企业”“促进中药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作为其工作目标。
但必须强调的是,服务企业必须以法治作为底线。真正对企业和行业负责,就要把好法治关,不仅自身要作为遵纪守法的表率,更要教育、引导企业合规经营、依法办事。否则,如果为了一些所谓的物质支持等而丧失警惕、模糊原则,就可能用整个社会组织的信用为一些不规范甚至违法的行为背书,实在是不值得。
新闻中提到,按照民政部门的要求,遭到降级的协会要将原评估等级证书、牌匾退回。希望上述协会依法依规加强自身制度建设,通过努力早日“升级”,重新拿回高等级证书和牌匾。同时,也期待其他的社会组织以此为戒,都能够在法治的轨道上更好地发挥自身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