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13日电 (记者王观)近期,网传消息称中国人民银行已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更有个别机构冒用人民银行名义,将相关数字产品冠以“DC/EP”或“DCEP”在数字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对此,人民银行13日发布公告称,人民银行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DC/EP),也未授权任何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人民银行表示,人民银行从2014年开始研究法定数字货币,目前仍处于研究测试过程中。市场上交易“DC/EP”或“DCEP”均非法定数字货币,网传法定数字货币推出时间均为不准确信息。目前网传所谓法定数字货币发行,以及个别机构冒用人民银行名义推出“DC/EP”或“DCEP”在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的行为,可能涉及诈骗和传销,请广大公众提高风险意识,不偏信轻信,防范利益受损。
《 人民日报 》( 2019年11月14日 10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