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中国人脸识别第一案”。案情显示,浙江理工大学特聘副教授郭兵因不愿意入园刷脸,把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告上了法庭。根据媒体报道,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在未征得郭兵同意的情况下,以短信方式告知:“园区年卡系统已升级为人脸识别入园,原指纹识别已取消,未注册人脸识别的用户将无法正常入园。”
此案争议的焦点在于个人信息采集以及合同自由的基本问题。园区废止原有的指纹识别系统,而为年卡履约增加了一个人脸识别入园的条件,实际上改变了原来的合同内容。尽管园区觉得人脸识别提升了游客入园效率,但并不一定所有的用户都乐意买账。原因在于园区更关注运营的效率,而以郭兵为代表的用户则更关心自身隐私信息的安全。商家忽略了用户对个人信息所享有的权利,也就谈不上为拒绝刷脸的用户提供其他人性化的解决通道。
在人脸识别日渐普及的当下,人们对个人隐私信息的关注与日俱增。“人脸识别第一案”提醒那些积极尝试人脸识别技术的商家,要对每一个人的缔约自由和隐私权给予足够的尊重。尤其在人脸识别技术尚待完善的当下,技术开发者、应用者对个人信息采集保持足够的谨慎,才会促使越来越多的人以开放的心态接受新的技术和新的模式。通过此案,能让人们更加明确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的边界,正是大家所期待看到的。 (杨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