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亿元,是王健林的“小目标”,1.5亿元,却可以是王思聪的“小烦恼”。
11月6日,“王思聪成老赖”的消息传遍全网,一度上了热搜。随后,北京市二中院辟谣称,王思聪只是被列为执行人,未采取限制高消费以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
目前,王思聪已被北京市二中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51437840元。
11月6日,有媒体称王思聪因涉9起股权冻结事项,于11月4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被执行金额达1.5亿元。一时间,“王思聪成老赖”的消息被传播开来。
不过这一消息很快被反转。部分网友发现,王思聪只是被列为被执行人,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北京市二中院也出面表示,暂未对王思聪本人采取限制高消费以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只要他主动履行还款,便不会被列入失信人名单。也就是说,不会成为人们俗称的“老赖”。
北京德和衡(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郭静霖在接受潇湘晨报记者采访时称,失信被执行人确为被执行人,但是被执行人不一定是失信被执行人,只有被执行人符合法定情形、经过特定程序后才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而只有成为失信被执行人,才是大家所说的“老赖”。
“法院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其他法律文书生效后,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受理立案后,应当履行的当事人就是被执行人。”郭静霖解释,“而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比如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等,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
郭静霖称,仅失信被执行人会被采取比如被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被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等等措施。
王思聪并非“老赖”,那么成被执行人后,法院会怎么做呢?郭静霖称,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在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后,法院将会要求被执行人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法院会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并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法院将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被执行人若隐匿财产,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当然,对于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院可以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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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的多家公司遭风险警示
天眼查数据显示,王思聪在20家公司担任法人,在33家公司担任股东,在34家公司担任高管,对108家企业拥有实际控制权。
据悉,2009年,王健林给了王思聪5亿元“任其折腾”,于是王思聪成立了普思资本。随后,王思聪在投资领域频频得手,一度被业界称为“商业奇才”。2016年,王思聪以60亿元的身价,排在《80后财富继承富豪榜》第11位。普思资本官网显示,目前其管理规模超过30亿元,已经投资了网鱼网咖、大众点评、360、英雄互娱等多家公司。
王思聪周边风险也高达949条,其中,失信被执行人10条,被执行人21条,股权出质高达44条。天眼查显示,由其担任高管的乐视体育文化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和熊猫直播的母公司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均为最高人民法院所公示的失信公司。
今年,对王思聪来说似乎是个“坎”。7月15日,王思聪旗下的上海香蕉计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香蕉计划娱乐文化有限公司新增股权冻结警示信息,被执行人均为王思聪,冻结股权数额分别为6850万人民币、270万人民币;10月18日,由王思聪担任董事长并持股100%的北京普思投资有限公司新增一则司法协助信息。第三方数据显示,北京普思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遭到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冻结,具体冻结数额不详,冻结日期自2019年10月15日起至2022年10月14日。不过,有分析人士认为,纠纷仍然集中在熊猫直播项目上。从普思投资官网的一份公开声明来看,熊猫直播系王思聪个人投资项目,与普思资本无关,也不存在任何纠纷。
根据公开信息计算,截至发稿,王思聪名下冻结股权价值合计已经超过8445万元。
延伸
破产法体系构建迫在眉睫
创业神话一个接一个破灭,欠债难还被扣上的失信惩戒的帽子,从ofo的戴威头顶挪到了罗永浩头上,而“王校长”也临近了“限制高消费”的边缘。
与之同步的是越来越完善的社会失信惩戒体系。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孟祥透露,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国法院累计限制1746万人次购买机票,限制547万人次购买动车、高铁票。全国351万失信被执行人迫于信用惩戒压力自动履行了义务。
就失信惩戒的初衷而言,针对市场主体,主要在于规范秩序,打击恶意拖欠、长期赖账等行为。不过,全国人大代表沈志强曾谈到,很多年轻人都参与“双创”,一旦因创业失败而进入“失信黑名单”就无法自救。孟祥也表示,要推动制定出台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进一步完善联合信用惩戒的法律规范,确保严格依法按规范操作,畅通救济渠道。要加强相关法律理论研究,把握好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与权利保护的平衡。
今年7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提出研究建立个人破产制度,逐步推进建立自然人符合条件的消费负债可依法合理免责,最终建立全面的个人破产制度。值得注意的是,个人破产制度对破产人的限制,与对“老赖”的限制存在相似之处。不同的是,“老赖”基于失信受限后,债务一分钱都不会少,但个人在破产并受到限制后,因为部分债务会获得豁免,还有“东山再起”的可能。
据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