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李一凡 实习生 陈丽金)近日,有媒体报道了利用微信语音包进行诈骗的新型网络诈骗方式,“好友微信语音确认仍被骗,10元可买上千条微信语音包”,引发网络热议。
今日(10月25日)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电商平台上多个卖家售卖带有迷惑性质的语音包、变声器和外挂软件。卖家声称,购买变声器后,男声可以变萝莉声,购买外挂软件后,实时语音转发不延时。对此律师表示,制作、售卖和使用语音包涉嫌诈骗。要从源头上减少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平台和监管部门需要加强打击力度。
“朋友”语音要求转账
一位微博名为“虫鸭”的网友告诉新京报记者,2018年10月,她收到来自朋友的一条语音消息称,“在商场买东西钱不够,让我给他转5000元钱。而且还强调只能微信转账,不要用支付宝。”
“虫鸭”称,她曾有过怀疑,但因为是个关系比较好的朋友,之前也在微信上转过钱给他,所以语音确认后就没有怀疑,“我告诉他没那么多钱,就给他先转了1000元。但转完后他还一直要求再转钱,我觉得不对劲就没继续。”
之后,“虫鸭”看到朋友发消息称,自己的号被盗了,给大家发的语音不是他本人,希望大家不要上当。被骗后,“虫鸭”反复听了诈骗者发来的语音,发现大部分声音特别像,只是中间有个河南人在说话,“听的当时以为他在外面,周围环境嘈杂造成的。如果不是特别认真听完全听不出来。”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除了模仿声音,诈骗者还能通过虚假视频来实施诈骗。
据此前媒体报道,通过购买卖家提供的视频和技术,可以用虚假视频与他人进行对接,虚拟视频甚至可以实现和对方实时互动。
在网上,同样有网友声称,自己与朋友进行实时视频时,被要求转钱,结果发现自己被骗了。
新京报记者在电商平台和QQ上,输入“语音包”进行检索,发现了多个相关的商品,价格从10元起至几百元不等,语音包也从低配版到可定制版不同。
新京报记者向卖家提出要购买定制语音包,卖家向记者提供了不同类型的样音和收费标准,除了普通人的声音,甚至还能模仿明星的声音。
确定好样音后,买家向卖家发送要录制的声音内容,多位卖家向新京报记者表示,他们不录制涉黄涉黑内容,记者提交的含有“红包”、“借钱”、“礼物”字样的内容,则通过顺利“审核”。
声音自然逼真难分辨
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最新版微信并没有转发语音和发送录制语音的功能,因此要发送录制好的语音包,还需要另外购买外挂软件。
新京报记者向多家售卖语音包的卖家询问,只有一家表示可以提供外挂软件。
上述卖家给新京报记者发来的一张图片显示,售卖的外挂软件包括语音转发、暴力转发、虚拟位置、好友秒通过等多项服务。卖家称,100元就可以买到语音转发的软件,可以将语音包当实时语音发送。
民间互联网安全组织“网络尖刀”创始人曲子龙告诉新京报记者,让微信播放特定的语音文件,并不需要很高的技术。“同时打开手机的内置播放器和麦克风,让麦克风来录制播放器播出的声音,就可以实现播放特定语音了。”
此外还有卖家称,如果需要大量定制语音包的话,推荐购买变声器,男女声可以自由切换。
新京报记者随后在电商平台上输入“变声器男变女”,发现多个相关商品有售卖外观与MP4相似的变声器,也有售卖变声软件的。
新京报记者添加调音师QQ后,调音师向记者发来效果演示的视频。在视频上,调音师演示如何将男声变成女声,且类型多样,有一般的女声、萝莉声和御姐声。使用变声器变换的声音十分自然且逼真。
律师
提供语音包、外挂软件涉嫌犯罪
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的刘昌松律师告诉新京报记者,“卖家制作、售卖语音包、变声器,如果明知道买家是用来实施诈骗,则涉嫌构成诈骗罪共犯。”
2016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第四条准确认定共同犯罪与主观故意:负责招募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或者制作、提供诈骗方案、术语清单、语音包、信息等的,以诈骗共同犯罪论处。
语音包被用于诈骗会涉嫌犯罪外,制作过程中若模仿、冒充名人的声音还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的丁金坤律师告诉新京报记者,模仿或冒充名人声音,会涉嫌侵犯名誉权。“如果冒充名人的声音用来说一些不好的话,比如说脏话,实际上这个人又没说,就会误导公众,损害了名人的名誉。”
刘昌松称,“提供外挂服务,在行政上违法。事实上,工商部门不会批准这样的经营许可,这可能属于非法经营。”
此外,为了打击外挂软件,微信早在2017年就向“数据精灵”外挂团队提起诉讼,认为其“妨碍、破坏了微信软件的正常运行及向用户提供合法服务的正常运营秩序”。
2019年6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诉侵权软件包“数据精灵”提供的“暴力加粉”、“朋友圈一键点赞和评论”、“朋友圈内容一键转发”以及“通讯录好友群发”等13种特殊功能破坏了微信的商业模式,构成不正当竞争。责令深圳微源码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商圈(深圳)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侯某某立即停止“数据精灵”软件的下载、宣传、推广及运营行为,同时赔偿微信运营方500万元。这成为国内第一起因开发和推广微信外挂而被法院高额判赔的案件。
刘昌松认为,要从源头上减少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平台和监管部门需要加强打击力度。“他们知道这一块是整治的范畴后,这样的行为就会少一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