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涂端玉)又有月饼不合格,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关于2019年月饼专项抽检情况的通告》称,中秋节临近,该局在全国28个省份的流通、餐饮和生产环节的13类场所,随机抽取月饼样品469批次,覆盖29个省份的277家月饼生产企业;抽检发现10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2批次样品微生物污染、6批次样品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2批次样品质量不达标等问题。
据介绍,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铭澄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永兴园食品厂生产的中秋月饼(牛肉味),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上海闵行华漕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上海中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监制的、安徽省马鞍山市康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无蔗糖黑麻椒盐味月饼(苏式月饼),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实际上,食物的哈喇味就来自酸价不达标,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规定,酸价(以脂肪计)在糕点中最大限量值为5mg/g。据介绍,月饼中酸价超标的原因,可能与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或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等有关,特别是存贮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败致使酸价超标。酸价超标的食品会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食用后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并损害肝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