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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控制吸烟协会:烟草销售点广告数量较三年前明显增加
发布时间:2019-09-06 10:14 | 来源:中新经纬


  中国控烟协会调查国内741个烟草销售点 半数以上销售点未设置未成年人“禁售标识” 烟草销售点广告数量较三年前明显增加

  日前,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对国内8个城市、10个县/镇741个烟草销售点销售行为的调查结果。调查结果显示,有高达57.6%的烟草销售点未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标识(以下简称禁售标识),相比三年前,烟草广告数量、促销行为也明显增加。

 

  调查结果显示,有高达63.7%的烟草销售点发现烟草广告,城市、县/镇的烟草专卖店的烟草广告均居首位,明显高于超市和便利店。在被调查的8城市中,有64.9%的销售点发现有烟草广告。

  在城市和县/镇的调查中,发现有高达57.6%的烟草销售点未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标识。此外,在8城市中有3.9%的烟草销售点发现青少年进店买烟行为;有2.7%的销售点设在距中小学校50米内。在10县/镇调查中发现有23%的销售点在售卖电子烟。

  早在2016年5月,中国控制吸烟协会曾对11个省的11个城市的烟草广告进行调查。通过对比发现,2019年较2016年城市烟草销售点的烟草广告呈明显增加态势,2019年有64.9%的销售点发现有烟草广告,较2016年的45.7%增加了19.2个百分点。2019年较2016年城市烟草销售点促销行为明显增加,两次调查专卖店均居首位,其次是在超市和便利店。

  中国控烟协会副会长廖文科说:“这次的调查结果让我很吃惊,新修订的《广告法》颁布4年了,2019年竟然还有超过六成的烟草销售点有烟草广告,而且比三年前还增加了近两成,说明有相当多的烟草销售店无视国家禁止烟草广告的法律,仍在以各种方式发布烟草广告,这也反映了一些地方在禁止烟草广告执法上的不作为。”  廖文科指出,《未成年人保护法》早就做出“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的规定,但仍有如此多的商家,无视国家的法律规定,未摆设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标识。说明这些烟草销售店没有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意识,也必定存在向未成年人售烟的隐患或行为,也必须加强监管,通过强化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这一环节,有效切断青少年尝试吸烟的烟草来源。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肖琳研究员指出,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活动极大地美化了烟草企业形象,误导了公众,弱化了吸烟者的戒烟意愿,为增加烟草消费开拓了市场。特别是对青少年,大量研究表明,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活动可以大大增加青少年开始吸烟的可能性。



责任编辑:张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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