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23日发布消息,证监会起草了《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并于当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近年来,上市公司经营战略更加多元,借助分拆实现业务聚焦和均衡发展的需求逐步凸显。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上市公司分拆在境内上市,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必然要求,对更好地服务科技创新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今年1月,证监会发布的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相关政策中明确,“达到一定规模的上市公司,可以依法分拆其业务独立、符合条件的子公司在科创板上市”。本次分拆上市新规的发布也意味着相关改革方案的落实更进一步。
具体来看,分拆上市新规明确了分拆试点的条件,对拟分拆上市公司设置盈利门槛、限制拆出资产的规模,保障上市公司留有足够的业务和资产支持其独立上市地位。同时要求拟分拆上市公司达到规范运作标准、分拆后母子公司均符合“三分开两独立”要求。
与此同时,该规定还规范了分拆上市的流程,要求上市公司分拆应按照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充分披露信息,履行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程序,分拆后子公司发行上市应遵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重组上市的有关规定。
在分拆上市的监管方面,规定明确了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将依法追究违法违规责任,同时强化中介机构职责,由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分拆后的上市地位开展为期一年以上的持续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