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9年12月04日 星期三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
重拳整治网络虚假营销
发布时间:2019-01-14 09:29 | 来源:经济参考报


  近日,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防范部分营销人员在各网络平台发布虚假营销信息的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风险意识,谨防误导宣传。网民指出,在市场活动中,消费者享有知情权,虚假营销本质上是一种欺诈行为,对消费者构成侵权,理当依法惩处,以儆效尤。

  网民“刘雪松”指出,网络平台营销中,有两样东西最有“销路”,一样是“震惊体”的营销“骄傲”,一样是营销“欲哭无泪”的农产品滞销“悲情”。前一种消费自豪感,后一种消费同情心。如果符合事实,其实是中性的。但过分夸大、与事实严重不符的虚假营销,不仅仅是道德层面的商业伦理问题,更是利用网络平台达到营利目的的欺诈行为。

  网民“杨玉龙”认为,虚假营销不仅短视,还严重违背了商业道德。此举或能在短期内增加销量,但长期来看,会伤及品牌的整体利益。对待层出不穷却屡试不爽的虚假营销,不能仅止于批评,理当依法惩处,以儆效尤。

  “一些网络平台对发布虚假广告,审核非常宽松,有的收费甚至不足千元。”网民“王烨”表示,低成本的投放,形同虚设的内容审核,都为这些消费情感的虚假营销提供了一条便利通道。想要杜绝此现象出现,仅仅处罚发布广告的商家是不够的,更要处罚发布投放这些广告的媒体和平台,从源头和渠道上双遏制,让违法违规的销售渠道和套路失去市场。

  网民“郭文斌”建议,整治虚假营销要用“重拳”。其一,要形成长效机制,虚假营销背后利润惊人,不会就此偃旗息鼓;其二,要形成合力,多部门须协同作战;其三,要严厉惩罚,顺藤摸瓜,彻底毁掉其“根据地”;其四,要经常性地开展诚信教育,消费者也应抱有足够的警惕。



责任编辑:王蓬蓬
最新文章
北京涉非法“一日游”投诉同比下降… 物业费捆绑电梯卡 物业装"梯控"… 猪肉批发价回落 "组合拳"下明年… 携号转网闯关三难点 靓号转网难怎… 万能型年金险藏“花招” 业内提醒… 38%的老年人会后悔购买某款保健品 … 405家A级景区被取消等级 金字招牌… 武汉抽检379批次自行消毒餐饮具43…
推荐文章
欧空局未来三年重点投资深空与月球… 补给舰首次接受民船补给 “随营军校”加速孵化新型战训人才 强军路上,树起“生命线”的时代标… 打造“空地一体”的战斗小组 当海军10950天,老兵第一次登上军… 北约实战部署“联合地面监视系统” 武器进口变出口 印度转型有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