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的配套制度再下一城。11月8日,证监会就《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科创板再融资办法》)向公众征求意见,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规范上市公司再融资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
与此同时,上交所还就《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科创板再融资规则》)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上交所介绍,科创板再融资相关制度的设计,结合了上市公司再融资活动的特点,作出有针对性的优化和完善。同时,相关规则进一步强化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和中介机构的把关职责,加大了自律监管措施的力度。
对此,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科创板再融资规则,为科创板企业融资提供了便利。同时,这一制度设计,对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非常有益。
“征求意见稿从入口、过程和出口三个维度,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万博新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刘哲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一是建立了明确的再融资条件,从入口上把控合规性;二是强化了再融资过程中的信息披露制度和中介机构的勤勉尽责要求,更加关注再融资对于企业经营的实质性影响,从过程上把控质量;三是加大了再融资的违规惩罚力度,驱逐市场中的劣币。
刘哲认为,“从数量、质量和质检三个方面发力,既有利于实现为优质企业提供持续资金支持和保护投资者的双赢格局,也有利于形成再融资的良性循环生态”。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在监管方面,中国证监会对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工作和发行承销过程建立了严格的监管监督机制,并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追责力度,突出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对于已查明通过欺诈发行上市的发行人,中国证监会可以责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按规定购回已上市的股票。
川财证券研究所所长陈雳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科创板相对主板而言,具备较高的风险溢价,尤其是上市前五个交易日,由于涨跌幅的设计和主板略有不同,因此更需要加强对投资者分级,以保护投资者的基本权益。
“此次征求意见的《科创板再融资办法》对基本发行条件进行了设定,是出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通过对科创板再融资的发行条件进一步明确,规范科创板公司的投融资行为,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和行事规范,避免内幕交易、投机套利等违法违规行为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陈雳还表示,《科创板再融资办法》在投融资方面给予板块内上市企业更多的灵活性。一方面,源于科创板企业的科创特点和行业分布与主板有所不同;另一方面,参与科创板交易的投资者风险承担能力与主板市场也有所差异。
“在科创板企业再融资条件上进行差异化设置,不仅能够激发市场活力,增进投资者的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也可提高投资者的潜在投资收益。”陈雳认为,差异化的制度建设是从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角度,对企业的投融资行为进行适当性管理,可以让资金效率最大化,更好地保护科创板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益学投资金融研究院院长张翠霞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科创板再融资制度,可以为科创板企业提供更便利的融资条件。但对上市公司而言,则需要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质量。同时,中介机构也要更加勤勉尽责。“等再融资规则正式出台后,需要对其风险性进行进一步评估和判断。”
张翠霞认为,从保护投资者角度看,如果上市公司内部没有好的经营业绩,外部又没有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未来的再融资就可能会“变味”,甚至会有上市公司打着再融资旗号变相圈钱的现象出现。“这将极大伤害投资者的信心,影响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关注度和投资忠诚度。”
联储证券温州营业部总经理胡晓辉认为,正在征求意见的《科创板再融资办法》,在投资者保护方面具有如下特点:在投资者的选择上,对投资者的认定更加严格,要求具有更高的风险承受能力。负面清单制则增加了透明度。
“这些举措都会增加科创板企业的再融资规模,对企业的发展无疑是重磅利好。”胡晓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科创板企业虽然普遍规模较小,但大多都是“硬科技”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十分迫切,有些公司的技术具备一定领先优势,甚至是世界领先的,通过再融资新政,能够让企业更快地募集到资金,争夺时间优势。同时,对战略投资者的引入,有利于减少套利行为,减少对股价的冲击,防止恶意市场炒作,这些都是十分必要的制度安排。(朱宝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