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出台,到资本市场“深改12条”的发布,到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前往深圳调研,再到证监会副主席李超明确提到要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创业板新一轮改革的路线图已逐渐清晰,全面改革大幕已拉开。
上述《意见》明确提出,研究完善创业板发行上市、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制度,创造条件推动注册制改革。中央层面对创业板推动注册制改革的顶层设计意味着创业板改革迫在眉睫。也意味着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的试验田正成为促进增量改革向存量改革推广的突破口,已具有复制推广的基础。
当前,注册制在创业板上推广至少在技术和制度层面不存在明显障碍,但不同于科创板注册制改革是增量改革,创业板的注册制改革是在存量基础上的增量改革。因此,笔者认为,创业板改革在保持创业板制度特色的同时也应多借鉴科创板的制度创新。例如,交易制度、退市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均可以借鉴科创板的经验,尤其是交易制度方面,笔者有两点看法。
一方面,完善创业板现有交易制度的同时,向科创板“看齐”。
创业板的交易规则在开板之初,除上市首日交易风险控制制度外,基本与主板交易制度基本保持一致。后来交易所经过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交易机制的不断调整完善,创业板的交易制度基本与主板保持一致。
笔者认为,创业板在推进注册制改革的时候,可以借鉴科创板的交易制度进行调整完善。
众所周知,相比主板交易机制,科创板的交易制度不仅进行了一系列创新安排,而且也基本与国外成熟的市场对标。例如:适当放宽涨跌幅限制至20%、前5交易日不设限、引入盘后固定交易价格、上市首日开放融资融券业务、灵活调整单笔申报数量等差异化机制安排。
交易制度的创新有利于提高市场定价效率、提振投资者信心,交易机制创新有望实现防止过度投机与保障市场流动性的良性平衡。因此,正是有制度的保障,科创板在开板以来运行平稳,没有出现股价大起大落的情况。
而科创板交易机制的创新,也为创业板以及主板交易机制改革积累了经验。
另一方面,借助创业板改革的契机,适时推进T+0交易制度。
T+0交易机制在A股市场并不是新鲜事物。上交所成立初期曾实施过T+0交易机制,但最终因为市场条件不成熟,转而采取T+1交易制度。
但国内对实施T+0交易机制一直呼声不断,特别是在科创板的推进过程中,也有建议可以在科创板试行T+0机制。但监管部门从维护市场稳定运行和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出发,在科创板中暂未引入T+0的交易制度。
笔者认为,科创板作为新设立的板块,起步之初,不推行T+0制度也是比较稳妥的考虑。但是,在创业板的改革中,可以考虑推进T+0制度。创业板改革的号角已吹响,随着改革步伐一步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十年后再出发一定面临着更加精彩、更加广阔的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