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0月10日讯 河北省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期发布的公告显示,天山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天山集团”)两个子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违规被处罚。
处罚公告显示,邢台天山创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天山九峯”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向买受人收取购房款,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85万元。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示,邢台天山创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3万元。
另一个被处罚的项目是邢台东静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天山熙湖二期”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向买受人收取购房款,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114.7万元,收取购房款115.57万。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为,该公司违反了《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41557元。
据天眼查,邢台天山创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目前有两大股东,分别是天山万创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河北大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91%和9%,天山万创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天山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邢台东静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河北尚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后者隶属于天山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