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香港交易所发布公告称,将正式修订《上市规则》关于借壳上市等规定,新规于2019年10月1日正式生效。有业内人士称,未来“壳”交易将变得更难,逾千家“壳股”将受影响。
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戴林瀚表示,本次修订进一步加强《上市规则》有关反收购行动的规定及持续上市准则,有助交易所应对市场上层出不穷的借壳上市手法,提升对壳股活动的监管。因此,修订对整个市场是一大进步,而又不会限制上市发行人进行正当的业务活动、业务扩充或多元发展。
“本次修订正式落地,将大为收紧港股借壳上市的判定标准,加强港股退市执行力度,并极大打击港股壳的资本运作能力。由于港股资金面活跃,市场估值提升较高,吸引了众多国内公司赴港上市,包括内地多家互联网独角兽公司。不过,这也使得多年来港股借壳上市盛行,不少在A股市场上市遇挫的企业萌生了在港股买壳的念头。”前海开源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7月28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顾慧君7月28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虽然香港主板尤其是创业板的上市门槛有所放松,但达到上市条件还是存在一定难度,这造成了香港主板和创业板的“壳”具备较大价值,国内一些公司正是通过借壳才得以快速实现赴港上市。
有业内人士表示,截至目前,港股有1480只股票市值低于10亿港元,在港股中占比高达62%。这类小市值公司,主营业务对投资者没有吸引力,市场成交不活跃,普遍被认为是“壳股”。
另外,港交所7月26日所发布《咨询总结》表示,近年来港股借壳上市盛行,投机炒壳行为已成为市场操控及内幕交易的温床。一方面,投资者买入上市发行人控制权以取得其上市地位,达到借壳上市目的;另一方面,上市发行人本身业务能力一般,而且常年亏损,于是出售相关业务卖壳。
值得一提的是,在关于借壳上市的修订中,港交所对“反收购”进行了重新定义,包括交易规模、目标资产质量、发行人业务性质及规模、主营业务出现根本转变、控制权或实际控制权变动,以及一连串的交易及/或安排。
同时,港交所禁止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借壳上市,包括大规模发行证券换取现金,当中牵涉到又或会导致发行人控制权或实际控制权转变,而所得资金将用作收购及/或开展规模预计远较发行人现有主营业务庞大的新业务等。
此外,《上市规则》条文修订中还规定,发行人不得在控制权变动之时,或其后36个月内建议将其全部或大部分原有业务出售或作实物配发。港交所亦可限制发行人不得在实际控制权转手之时,或其后36 个月内进行有关出售或作实物配发。
在顾慧君看来,为了应对借壳并提升对“壳股”的监管,港交所对借壳方式和壳公司发行人的相关资产处置行为进行了限制。上述修订对内地企业通过借壳赴港上市或产生以下影响:一是潜在壳资源减少;二是因借壳方式有所限制会增加借壳成本;三是因发行人处置资产时限要求拉长,导致整个借壳交易时间拉长,从而使得交易的不确定性增加。(刘伟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