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基层减负,细化审计项目组织方式
我省深入推进审计“两统筹”工作
12月4日,省审计厅结合本省审计工作实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审计“两统筹”工作的通知》,就扎实推进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作出具体安排。
据介绍,做好审计“两统筹”工作能有效缓解审计部门人少事多的矛盾,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消除监督盲区,更好实现审计全覆盖,也是审计部门响应中央为基层减负要求的具体体现。为此,省审计厅要求全省各级审计机关抓好审计项目计划源头,做好审计项目统筹,围绕国家重大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科学制订审计计划,坚持全覆盖和抓重点并重,统筹安排重大政策跟踪、预算执行、经济责任、全局性调查等审计项目的比重;要做好审计组织方式的统筹,合理安排项目实施主体,科学安排同一地域、同一单位的各类审计项目,做到一次进点、一项审计、多项成果;要强化审计项目执行管理,增强审计计划严肃性认识,加强实施方案的实质性审核把关,确保审计目标明确、内容重点恰当、人员分工科学合理。
同时,要求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准确把握审计实施过程中的关键统筹点,即要统筹审计程序,统一下达审计通知书、统一制发审计方案、统一组建一个审计组、统一进行审计现场管理、统一召开一次进点会、统一集中一次征求意见;要强化纵横联系,避免重复审计;要加强延伸管理,规范审计行为。既要防止简单机械、死板教条的无差别延伸,也要防止牵强附会、南辕北辙的无效果延伸,更要防止审计人员动机不纯、假公济私的恶意延伸;严控审计时间,节约审计成本。严格执行审计项目“三限定”管理,杜绝“泡项目”现象发生;要共享审计成果,统筹审计需求。注重上下级审计机关审计成果纵向共享,不断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巡视、财政等部门横向信息共享。(记者 任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