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9年12月04日 星期三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
洛阳:7月1日起推行“优驾容错”
发布时间:2019-06-20 14:12 |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郑州6月19日电(记者李鹏)记者19日从河南省洛阳市公安部门获悉,7月1日起,洛阳警方将在市区推行“优驾容错”便民服务,符合条件的4种交通违法可免于处罚。据悉,这也是河南首例“优驾容错”措施。

 据洛阳市公安部门发布的消息,自7月1日起,凡洛阳号牌个人非营运小型汽车,在城市区内发生“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机动车通过路口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未随车携带驾驶证、未放置保险标志”等四种交通违法行为,只要此次违法前6个月在洛阳市范围内无交通违法记录的,只做警告处理,不进行罚款和记分。

 据悉,这也是河南首例“优驾容错”措施,措施的推出受到群众欢迎。洛阳市新安县电力公司职工陈杰说,因为工作原因需要经常到洛阳市区办事,以前不熟悉道路,每次路边停车都提心吊胆,通过“优驾容错”,即便偶尔犯错,既给了改错的机会也受到了教育,更方便了群众办事。



责任编辑:朱明宇
最新文章
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议召… 山西省发布国庆假期道路交通形势分… 中消协:防商家借国庆推销伪劣产品 河南省出台职业技能提升3年行动方… 山西省推出15项变革性牵引性标志性… 广东省防总出台三防《工作规则》 福建省出台医疗器械风险管理会商工… 河南省出台措施深化护理服务业改革…
推荐文章
欧空局未来三年重点投资深空与月球… 补给舰首次接受民船补给 “随营军校”加速孵化新型战训人才 强军路上,树起“生命线”的时代标… 打造“空地一体”的战斗小组 当海军10950天,老兵第一次登上军… 北约实战部署“联合地面监视系统” 武器进口变出口 印度转型有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