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反映,在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建都综合开发区一沿街民房商铺里有非法燃气经营行为。11月24日晚,柳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涉嫌非法燃气经营行为的商铺进行查处,依法暂扣燃气罐52瓶,其中44瓶已处报废期。
当晚,执法人员来到建都综合开发区乐都路北四街一家商铺进行排查,走进店内,执法人员看到大厅只摆卖桶装纯净水,未发现摆卖的燃气罐。在询问过程中,当事人表示店内没有经营燃气行为,但心细的执法人员看到店内墙上悬挂着有关燃气的营业执照,立即依法对该店进行检查,最后在该店一楼后面的一间小屋角落,发现堆放着许多燃气罐。经现场核实,该店的燃气营业执照早已过期,涉嫌非法经营燃气,执法人员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并依法暂扣该店涉嫌非法储存、销售的燃气52瓶。
11月25日,经有关资质部门核实,拉堡镇建都综合开发区乐都路北四街某商铺涉嫌非法储存、销售的重轻瓶罐共52个,其中44个已经处于报废期。目前,柳江区城管执法局已将所有依法暂扣的燃气罐交由相关部门进行保管,有关违规违法事宜已交由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
“该店铺在没有取得有效燃气经营许可合法证件的情况下,私自储存、销售液化气,而且还用已经过期的瓶罐装气售卖,燃气瓶罐周边堆放着各种杂物,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在进一步核实后,将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广西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从重处罚。”柳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容中队队长王志秋说。
下一步,柳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结合柳江实际,严厉开展打击非法存储、充装、运输、经营燃气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加强日常联合巡查执法力度,在辖区内开展地毯式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从源头上打击非法经营者,杜绝安全隐患。
温馨提示
当下已进入冬季,广大市民使用燃气也将逐渐进入高峰期。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罐装燃气时,一定要到正规燃气供应网点,并核对好钢瓶上的编号和检验标识后再购买,同时也要保存好商家出具的相关票据。(兰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