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肥包河区滨湖润园小区,交警联合城管队员帮助居民拆除雨篷。程兆摄
人民网合肥12月1日电(杨赛君)非机动车安装遮阳篷(伞)的合肥市民注意了, 2022年1月1日将进入严管阶段,对路面发现非机动车安装遮阳篷,公安交警部门会依法拆除,并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12月1日,在合肥市包河区义城街道迎淮社区滨湖润园北区广场,合肥交警联合包河区开展助拆电动车遮阳篷活动。考虑到居民自行拆除电动车遮阳篷的困难,包河区义城街道在专项整治工作的劝拆助拆阶段为居民提供助拆服务,志愿者为主动拆除遮阳篷的居民准备了兑换礼品,居民可以用拆卸下的遮阳篷换取围巾、手套等冬季保暖用具。
目前,合肥拆除非机动车遮阳篷专项整治工作进入劝拆助拆阶段。人民网安徽频道从合肥交警获悉,即日起至2022年1月31日前,合肥市在全市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力争实现出行环境、交通秩序、文明交通意识显著提升。
此次专项整治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交通问题,在对车辆乱停放、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乱象常态整治的基础上,重点整治非机动车违规安装遮阳篷(伞)、农用车辆违禁行驶、低速电动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
非机动车违法安装遮阳篷(伞)整治主要包括:拆除非机动车遮阳篷,引导非机动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等。
其中劝拆助拆阶段(2021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强拆严管阶段(2022年1月1日至1月15日)。验收巩固阶段(2022年1月16日后转入常态管理),验收、巩固严查严管阶段工作成效,坚决杜绝问题反弹反复。
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合肥交警提醒,请已安装遮阳篷(伞)的电动自行车主于2021年12月31日前自行拆除已安装的遮阳篷(伞);2022年1月1日后,合肥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强制拆除,并对其交通违法行为处以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扣留其车辆。
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商户不得违规为非机动车安装全封闭式或半封闭式的伞具、篷子、伞架以及挡风罩、挡风板、挡风衣等改变非机动车外形尺寸、影响交通安全的装置,对违反规定者,相关部门将依法查处。
为什么要拆除电动车遮阳篷?合肥交警解释,电动车上装个遮阳篷主要存在以下隐患,一是影响车辆性能,对车辆驾驶人自身安全存在影响;二是扰乱交通秩序,遮阳篷(伞)增加了车辆面积,在道路通行以及停放时占据了更多的公共空间,影响了其他交通参与者的正常通行;三是危及他人安全,遮阳篷(伞)的骨架和边角与其他行人面部同高,稍有不慎将刺伤他人。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安装全封闭式或半封闭式的伞具、篷子、伞架以及挡风罩、挡风板、挡风衣等改变非机动车外形尺寸的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