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都市现场原创发布
江西南昌市民李先生说,文教路111号一栋7层楼的大楼,整个二层都是他的,但是,最近因为一楼的一件事情,让他很是烦心。
让李先生心烦的是大楼的一楼这个过道的位置,他说被人占用一半,租出去做了店面。
李先生:把我们原本的大厅,隔成了一个店面,给我们留一个很窄的过道在这里。从而导致我们这个实用性,包括整个房屋的价值都受到影响。
不过,对于李先生的说法,将这个店面租出去的吴先生却不这么认为,他说,店面并没有占用楼道公用面积。
吴先生:不属于公用,公用有公用的部分,因为它不是正方形,它有个斜的,它有隔出去。
记者:你那个位置是不是有扩建或者什么?
吴先生:没有,原来一直是那样的。
双方就此事僵持了很长一段时间,期间也向辖区居委会反映过。5月11日,李先生再次来到南昌市东湖区彭家桥街道北京西路社区,工作人员说,相关问题已经反馈给了城管执法中队。
5月14号,南昌市东湖区城管执法大队彭家桥中队相关负责人就此给出了回复,确认李先生反映的这个一楼店面,不属于违章搭建。
南昌市东湖区城管执法大队彭家桥中队张卫东:违章搭建,在产权范围之内的往外扩或者往上升,都属于违章搭建,没有改变主体情况,他隔断了只属于装修的范畴,在室内进行隔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