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2021年月度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咸政办函〔2021〕2号),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4月份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综合评价得分及排名情况公布如下:
(一)8个评价区域排名及得分:
第一名:中心城区,得分92.98分
第二名:嘉鱼县,得分92.76分
第三名:咸宁高新区,得分91.94分
第四名:咸安区,得分91.86分
第五名:通城县,得分91.72分
第六名:通山县,得分91.32分
第七名:赤壁市,得分89.66分
第八名:崇阳县,得分88.52分
《咸宁市城区2021年4月数字城管案件处理情况一览表》(详见第六版)
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