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南区西鹅村有一处工地,施工人员为“赶时间”,让渣土车辆没有冲洗干净就匆匆上路,污染了数十平方米的城市道路。5月18日,车辆所在公司为此交了2000元“学费”。
5月14日上午,有市民向城管热线12319投诉,在太阳村镇西鹅村西鹅巷,路上有很多黄泥,可能是附近的工地弄脏的。柳南区数字城管平台接到转办后,立即指派正在附近巡查的柳南区城管执法局综合中队前往调查。
路上有很多黄泥。
执法人员调查发现,造成道路被污染是附近某建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施工工地所为。经与施工方现场丈量,被污染道路长10米,平均宽度5米,总面积50平方米。
现场丈量。
施工方一名相关负责人表示,因工地赶工期,车辆进出时未能及时清洗干净就匆匆上路行驶,导致污染了城市道路。
现场丈量。
我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禁止车辆轮胎带泥驶入城市道路,司乘人员不得沿途抛撒杂。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处以被污染道路面积每平方米15元以上40元以下的罚款。
18日上午,柳南区城管执法局依法对涉事公司作出罚款2000元的顶格处罚,公司派代表到银行缴纳了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