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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书画店闲逛 陕西一11岁女孩遭店主蒙眼性侵
发布时间:2016-07-08 14:26 | 来源:未知


 华商报渭南讯(记者 杨托 实习生 韩琳 郗盼)一名11岁女孩路过一书画店,被店主以玩游戏为名蒙住眼睛后性侵,疑犯是渭南高新区书法家协会会员田某。7月6日,田某被检察机关批捕。

女孩逛书画店 被骗至工作间

渭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崇业路派出所一名民警介绍,6月4日上午,家长带着女孩到该所报案称,孩子遭到性侵害。值班民警立即对受害女孩进行了询问和了解。

在询问时,受害女生向办案民警讲述,6月3日下午3时许,她路过一家书画店时进去闲逛,店内一名男子与她交谈,还教她用毛笔写字。后来,该男子又说让到门店里面的工作间,以玩游戏为名用毛巾将女孩的眼睛蒙住实施了性侵害。

办案民警经过多方调查,确定该书画店40多岁的店主田某有重大作案嫌疑。7日,民警将涉案田某带回进行调查。在讯问时,田某供认了对女孩实施性侵的犯罪事实。

涉嫌强奸 男子已被批捕

昨日上午,华商报记者找到了案发的书画店,该店并未营业,大门上留着一个手机号码。一名女子在电话中否认田某被抓,并说她是受雇的员工,田某最近回家了,使用的手机有问题联系不上。

附近一家商户介绍,约1个月前书田某就被警方带走了,最近该店很少开门营业。

据媒体报道显示,涉案店主田某是渭南高新区书法家协会的主席团成员、书法家。该协会一名负责人介绍,该店主确实是协会会员,但此前并未听说涉案一事,随后会根据协会章程对其做出处理。

据了解,7月6日,因涉嫌强奸,田某已被检察机关批捕。

民警提醒,为了防止不法分子侵害,家长应多与孩子进行沟通交流,及时发现孩子的异常;应该对未成年人、特别是女孩进行一些简单的性教育,让孩子知道隐私部位不能被任何人碰触。如果孩子遭到不法侵害,要及时报警。(华商报)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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