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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保护令让“女汉子”走开
发布时间:2016-12-09 15:50 | 来源:法制日报——法新网


 舒心萍

  这说明公众的法治意识在增强,已不是过去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而是求助于法律的保护。

  日前,北京门头沟法院发出全市首张男性人身安全保护令,引发舆论关注。有律师称,这反映出当前人们在遇到婚姻问题时,越来越多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而不是采用暴力等非理性手段,折射出人们法制观念的转变(12月8日中国新闻网)。

  男性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多少有些出乎人们的意料。在公众的印象中,家暴的受害人绝大多数是女性,因为相对于男性,她们大多身体弱小、在家庭中的地位也不高。而多少年来的婚姻实践也证明,实施家暴的大多数是男性。当然,现实中,也不乏一些“女汉子”当家的家庭,弱小的丈夫则成了家暴的受害人。不过,由于男性大多好面子,一般情况下不愿意张扬被家暴之事,只能自己忍气吞声。

  实际上,纵观近些年来各地发生的一些家暴事件,男性遭遇家暴的现象并非极端个例,而是具有增多、蔓延、普遍的趋势。这显然与社会发展、婚姻家庭结构发生变化有很大关系。

  比如,女方婚前如果有房有车,收入高,而男方在这方面欠缺,此时女方就会表现得很强势,男方的命运也就很容易被女方主宰。再比如,随着大龄女性的增多,其性格、脾气、秉性等都会发生很大变化,有时因为婚姻草率,沟通理解不畅,也很容易引发女性家暴。然而,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一些男性在遭遇家暴后往往容易被忽视,因为许多男性怕有损面子而不愿声张,怕激怒妻子加重家暴而不愿意得罪妻子,由此,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男性家暴受害者较为少见。

  此次北京发出首张男性保护令,应该说其积极的现实意义已经大于保护令本身。原因就在于,一方面,这说明公众的法治意识在增强,已不是过去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而是求助于法律的保护,把家庭纠纷事务上升到依法解决的高度,从这个层面上看,通过法律途径介入家庭纠纷已经成为一种共识,成为一种有效的途径。

  另一方面,男性申请保护令的做法虽然不多见,但是却具有标本示范意义,这是在告知那些经常遭遇家暴却又难以启齿、忍气吞声的其他男性,可以通过申请保护令来遏制家暴,保护自己,而有了这张保护令,就如同拥有一张“护身符”,能够有效遏制妻子实施家暴的欲望和冲动。因为保护令明确规定,女性不遵守保护令,情节严重可追究刑事责任。单就追究刑事责任这一条,就足以让一些有家暴倾向和爱冲动的女性却步。

  或许,有人认为男人应该大度一些,不应该跟家暴的妻子过多计较,特别是男性申请保护令,更容易把家庭关系搞僵,影响到家庭的和睦。但是,在家暴中,忍终归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唯有法律,才能成为婚姻家庭的平衡器,让喜欢家暴的女性有所顾忌、有所收敛。

  在已经进入21世纪的当下,人们的观念、文明程度都在不断提升,类似家暴这种事情早已是老掉牙的历史残留物,应当丢进历史的垃圾堆里。如果现在一些人还在实施家暴,实在是愧对新时代、新环境、新生活的标准和要求,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都应该自觉远离家暴,如此,才能换来婚姻美满和家庭幸福。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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