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8年01月30日 星期二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法制与新闻》官方网站
最高法司法部出台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意见
发布时间:2016-11-29 15:04 | 来源:法制日报——法新网


    法新网北京11月29日讯 记者蔡长春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工作实施意见》。意见针对社会关切,提出了加强产权保护的十大司法政策。

  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保护产权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就完善产权制度依法保护产权专门作出了重大决策部署,将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确定为人民法院的工作任务。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最高法研究制定上述两个意见,旨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据了解,意见共十七条,从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基本原则、司法政策和机制建设三个方面,对相关审判执行工作作出明确要求,提出了加强产权保护的十大司法政策:一是依法惩治各类侵犯产权犯罪,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二是客观看待企业经营的不规范问题,对定罪依据不足的依法宣告无罪。三是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做犯罪处理。四是依法慎用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五是严格规范涉案财物的处置,依法维护涉案企业和人员的合法权益。六是依法公正审理行政协议案件,促进法治政府和政务诚信建设。七是依法公正审理财产征收征用案件,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八是依法制裁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九是依法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申诉案件,坚决落实有错必纠的要求。十是提高审判执行效率,切实防止因诉讼拖延影响企业生产经营。

  据介绍,实施意见包括充分认识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工作重要意见、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工作原则、甄别纠正工作程序、司法政策、工作落实六个部分,共22条。

  实施意见明确,对于改革开放以来作出的涉及重大财产处理的产权纠纷以及民营企业和投资人违法犯罪的生效裁判,当事人、案外人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要及时审查、认真甄别,确有错误的,坚决依法纠正。

  实施意见还针对案件审理、执行程序中涉案财产的处置、国家赔偿等社会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作出了规定。



责任编辑:高翔
最新文章
共享经济消费维权痛点咋消除?专家… 十九大·解读|专家剖析社会主义法… 个人破产本质上是宽容创业失败 利… 专家剖析反腐趋势:保持高压 聚焦基… 用容错纠错机制为改革护航 机器人法官断案,你放心吗? 让“权力掮客”无立足之地 坚定道路自信,改革永无止境
推荐文章
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百零九次委…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 最高检对张文中案顾雏军案同步审查… 公安部:严肃追责赌博幕后保护伞 打… 最高检已纠正7件涉产权刑事申诉、… 公安部党委召开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 最高检:谨防假冒检察机关实施电信… 曹建明:坚决拥护党中央关于宪法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