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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电信诈骗:完善证据链条 强化科技反制
发布时间:2016-09-19 11:34 | 来源:中国警察网


   完善证据链条 强化科技反制

   访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家朱嘉伟

  电信网络诈骗为何难以遏制?不管案值大小,“一律立为刑事案件”对公安机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将起到什么作用?近日,记者采访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家、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局大案处科长朱嘉伟。

  五大难题形成顽疾

  记者:为何电信网络诈骗一直处于高发态势?

  朱嘉伟:面对电信网络诈骗这个顽疾,公安机关屡打不绝,主要存在5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侦破难度大,犯罪分子利用移动电话、互联网等通信工具,采用远程、非接触的方式实施诈骗,属于智能化犯罪。二是地域性职业犯罪重点地区整治工作不彻底,仍有犯罪嫌疑人顶风作案。三是金融等领域仍存在一些管理漏洞,大量银行卡被犯罪分子用于作案。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许多财会人员上当受骗,损失巨大。四是电信领域仍存在一些管理漏洞,手机、宽带用户非实名问题仍然严重。五是现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难以适应打击犯罪需要,有些法律法规在实践中难以适用。

  三大优势促“一律立案”

  记者:无论案值大小,一律立为刑事案件。这对于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将起到什么作用?

  朱嘉伟: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都是系列、团伙、跨区域案件,无论案值大小,都符合立案条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有的案值惊人、有的案值小,但是看似很小的案值很可能是一个庞大的诈骗团伙实施的,只有扎扎实实立案录入平台才能挖出其背后庞大的诈骗团伙。因此,“一律立案”对于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将产生重要影响,主要体现在:一是有利于群众支持参与公安工作。二是有利于公安机关通过公安部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平台开展串并案件侦查,实现批量破案目标。三是有利于公安机关完善证据链条,依法严惩犯罪分子。

  四个“进一步”打击跨国犯罪

  记者:如今跨国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越来越多,受害人往往在国内,公安机关应该采取什么措施降低这类犯罪?

  朱嘉伟:要有效降低跨国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需要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综合施策。

  一是要进一步强化国际警务合作,坚决打出去;二是要进一步强化科技反制建设,不断提升打防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科技化水平;三是要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工作,坚决落实监管责任;四是要进一步强化宣传防范工作,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广泛宣传、精准宣传,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识骗、防骗能力。(石杨)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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