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库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要发挥智库的专业化优势、提高智库成果的质量水平,依赖于科学的研究方法,更需要全面真实有效的数据信息作为基础。
在信息化时代,智库采集信息的渠道和方式日趋多元。但在我国现阶段,政府仍是智库研究的重要数据信息源,智库与政府间不只是智库产品和服务的单向性采购式供给关系,还存在双向多重需求关系,政府与智库间的数据信息供求关系已越来越紧密。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政府的信息功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异化和弱化,难以满足智库的信息需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府信息有部分失真之虞。随着政府职能的转换,政府对数据信息获取的可控性发生了很大变化,在新的条件下已经不易获取一些传统领域的统计数据,继续做这些统计工作,很难保证数据的真实有效。此外,政绩考核模式不够严谨科学,加之政府信息缺乏法治化监管,信息失真追责制度缺失,都对政府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二是政府信息透明度不高。对政府信息机密程度的不当划定,使得很多重要信息长期得不到公开。一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往往流于表面,没有公布核心信息。
三是政府信息不完整。政府在履职过程中本应生成大量有用信息,但一些部门只关注短期利益,忽视信息在长期治理中的重要性,信息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不够,信息整合和共享程度不高,政府信息零散而不够系统,全面性有待提高。政府信息生成能力不足,与政府管理相匹配的信息系统机制不完备。
及时真实的政府信息是智库研究的重要资源,具有很高的价值属性,同时政府信息又是公共产品,应真实、及时地向智库提供。要建立政府与智库间的信息互动关系,形成良好的需求互动机制,需要重构和优化政府自身的信息功能。
首先,以需求为导向,建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相关部门掌握的数据信息既会影响市场主体决策,又是政府综合决策的重要依据,对于智库研究更是不可多得的信息资源。要完善政府信息的内需与外需功能机制。突出外需应对机制,倒逼政府信息能力提升。针对社会需求,特别是智库需求,推进政府信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政府信息供给的质量。
其次,建立信息质量保障制度,对政府信息功能异化问题提供综合治理。要突出处理好政府信息生成与考核依据的关系,将信息生成与考核适当分离,必要时将政府信息能力和数据质量作为考核内容,并将信息提供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引入第三方评估考核机制。同时处理好政府数据的自生成与政府购买的关系,对可控范围外的数据,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收集贮备。
最后,完善政府信息生成的程序化管理和保存制度。政府数据信息要有来源签证记录,数据要有闭合关系,确保数据可复核、可检验、可追溯。建立信息保存目录,扩大需要长期保存的信息范围,完善政府信息档案管理制度。通过构建政府信息生成加工、保存公布、交流共享的完备体系,提升政府信息生成能力和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