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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成立非洲法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发布时间:2016-02-18 10:17 | 来源:未知


       尚七网讯    近年来,中非经贸合作全面深化,中非经济交往日益频繁,全面系统了解非洲国家法律制度已成为中国涉非企业的迫切需要,11月25日,浙江师范大学与中国法学会联合成立非洲法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并承办中非经贸合作发展研修班。

  中国法学会学术交流中心主任尹宝虎、副校长张根福共同为非洲法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揭牌。

  张根福在致辞中介绍了浙江师范大学办学成效、对非交流与合作成果,并表示我校已逐渐成为国内非洲问题研究的学术重镇、非洲事务咨询的重要智库、涉非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和对非民间外交的重要力量。张根福指出,我校借助非洲研究学科优势和法学研究基础,成立非洲法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力争成为集非洲法律研究、中非学术交流、非洲法律人才培养等功能于一体的协同创新平台。在做好做强非洲法律研究的同时,为中国企业特别是浙江企业赴非开展经贸合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对于促进非洲教育研究发展、深化中非友好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尹宝虎肯定了浙江师范大学对非工作成果,他表示,加强对非法律学术研究、政策法律咨询以及法律人才培养交流是当今国际形势的必然要求,希望与浙江师范大学一起,把中心打造成一个集研究、咨询、交流、教学为一体的高层次平台。尹宝虎希望,新成立的非洲法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今后服务中非合作,打造对非政策法律智库;创新合作机制,开展实务性学术研究;发挥学校优势,深化人才交流与培养,切实服务中非经济合作、人员往来实际需要和服务中非人民。
  
  新成立的研究中心将着重开展非洲法律研究,致力于打造集非洲法律研究、中非学术交流、非洲法律人才培养于一体的协同创新平台。具体来说,服务国家战略,开展非洲法律研究,为国家制订对非政策提供有价值的法律咨询,打造对非政策法律智库;服务中国企业“走出去”,开展实务性学术研究,研究我国企业对非投资最近动态,解决中非经贸合作实际问题;服务对非法律人才培养,加强中非法学教育交流、人才交流,开拓中非法律界互动渠道。
  
  研究中心揭牌成立后举办了2015年中非经贸合作发展研修班,来自喀麦隆等10个非洲国家的27名行政官员参加研修班,将共同探讨中非关系历史、中非文化教育、中非经贸投资政策等。法政学院吴卡副教授、非洲研究院卢凌宇教授等分别为研修班主讲《中非法律交流发展现状与前景展望》《中国工业化发展特点及中非产能合作》。法政学院研究生与非洲学员就“吸引投资、保持双方合作稳定性”以及“国际交流中需克服的问题”进行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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