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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江民:推动规范执法的排头尖兵
发布时间:2016-01-30 23:55 | 来源:红网(长沙)
湖南省公安厅法治总队副总队长黄江民。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陈宗昊 长沙报道
黄江民总是强调团队的力量,而同事们却接二连三地讲出关于他的故事。自1994年从湘潭大学法律系毕业到担任湖南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副总队长,黄江民成长为全省公安法制部门的杰出代表,被誉为推动规范执法的排头尖兵。
2010年,湖南省公安机关部署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经过五年努力,执法公信力稳步提升,社会公众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评价值又68.68分提升到80.63分。2014年12月,湖南是中部地区唯一一个向全国推介执法规范化建设经验的省份。
全省公安执法信息化建设的开拓者
“黄总确实蛮拼的。”同事朱思滔回忆,2009年下半年,湖南省公安厅在4个市州公安机关进行执法办案系统试点运行,并计划于次年1月1日向全省推广应用。
由于系统研发前期需求论证不足、设计功能缺陷等因素影响,系统运转极不稳定,严重影响网上执法办案,试点公安机关民警怨声载道,公安厅领导决定改由法制总队对系统进行完善。
“40天时间,黄总带着我们到试点单位与基层干警同办案、同吃住,掌握第一手材料,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对系统进行调整。”最后,黄江民和同事整理出2100余条、30余万字的系统修改意见,“回来后经过反复讨论修改,再与技术开发部门沟通,终于保证系统按期向全省推广。”
朱思滔坦言,因为时间紧任务重,工作压力和劳动强度非常大,“直到系统修改完成,我瘦了整整11斤。我很好奇,我们年轻人都吃不消,真不知道黄总怎么扛过来的。”
黄江民告诉记者,其实他的压力半年后才完全释放:“系统推广后我得更努力啊,因为一套软件的完善不是一天两天,得随时根据一线民警的反馈进行调试。”
2012年,黄江民积极推动原执法办案系统进行大规模升级改造,实现了110报警自动推送、接处警登记、基础信息采集、案件审核审批等执法办案活动信息化操作和全网络流转。2013年,他又主导建设并推动在全省全面推广“湖南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开创性地实行内外网数据安全交换、信息实时自动推送、网上投诉处理等执法公开新方式,打造了全国公安机关唯一的省级执法公开平台。
“湖南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上线成功入选2013年度湖南十大法治事件。
规范执法信息化建设的专家
在法制总队总队长张军眼里,法律系毕业的黄江民不仅法律专业知识掌握过硬,涉及信息化建设的许多方面也是行家里手。
“规范化执法的前提是符合法律法规,然后如何用信息化手段去推动公安干警在工作中规范化执法,同时做到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和推广使用难度是全国各省公安部门一直努力的方向。”
张军介绍,在黄江民多年推动下,从建立信息交流到“湖南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上线,再到执法办案场所建设,足以证明他对规范执法信息化建设的专业程度。
“黄总多次代表法制总队向省厅党委建言献策、请示汇报,为省厅整体部署决策发挥了核心参谋作用。”
基层办案民警的贴心人
同事谢云说,2012年他在基层挂职期间,每次放假回家只要遇到黄江民,都会被他拉住详细询问执法办案系统的使用情况。
而朱思滔则记得,在完善执法办案系统过程中,黄江民提出“前台操作傻瓜化,后台应用智能化”要求,包括办案民警在图片拍摄上传环节是否设置自动压缩功能等微小细节都被他考虑到了。
“他坚持增加自动压缩功能的理由是,要尽可能方便办案民警现场操作,用后台程序简化民警必须用电脑压缩图片的环节,节约时间。最后,办案速度大大提高,部分前期程序完成时间由平均1个多小时降低到10分钟左右。”
“从信息化源头应用,到网上办案,再到深层次办理,每一个细节都经过仔细论证,反复推敲,而立足点都放在如何方便一线干警使用。用黄总的话说,执法办案系统不仅要让每一位办案干警会用、能用,还得用好、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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