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不少人在卫阻河饮用水源上游大量挖塘养鱼,污染饮用水源,因执法管理部门‘婆婆’多,各分管部门来了多次也管不了。现在只打一个电话就解决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真是利国利民。”4月8日,提起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金山办事处居民金德芳高兴得直翘大拇指。
上述仅是福泉市行政综合执法成功的一个缩影。2015年3月,福泉市被列为全国138个、贵州省3个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县(市)之一。该市坚持问题导向,以“三整合、三统一、三转变”为抓手,创新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初步构建了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实现了由“九龙管水”到“一龙治水”,有效破解了当前行政执法的系列难题。
“三整合” 理顺行政执法体制
整合执法权限。就一个小小的集贸市场,工商、质监、物价等都是执法部门,面对各部门轮流执法有时会出现“都在管”“有利大家争,有事相互推”多头轮流执法扰民现象。(下转第2版)(上接第1版)福泉整合城镇管理、规划建设、农林水务等16个方面662项执法权限,统一交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实现了“一个部门管到底”“一个拳头聚合力”,让“几个大盖帽管不好一顶大草帽”成为历史。
整合执法机构。针对“官多不管事,人多饭不熟”门类繁多的执法机构,福泉将原交通运输等4个部门的11个执法机构整合成4支行业性综合执法队伍,撤销执法工作量小的执法机构9个,执法机构由原来的33个调整为现在的19个,缩减14个,机构精简了42%。在公安局增设综合行政执法警察大队,派驻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全市6个乡镇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分局,破解了长期以来一些违法行为在基层“看得见、无力管、管不好”的难题,打通了基层执法“最后一公里”。
整合执法力量。人员、编制往往是改革的最大难题,福泉按照“编随人走,人随事走”的原则,将部门执法人员编制全部划转或部分划转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全市共划转执法编制73个、人员49名。并新招考专业人才28名,进一步增强专业执法力量。
推进“三统一”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统一执法流程。“查和不查看心情,罚与不罚看人脉”,针对以往执法随意性大、执法程序颠倒、必要执法环节缺失等乱象。福泉依据相关法规制定了《综合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统一了执法流程,规范执法程序,增强了执法人员依法执法、文明执法、阳光执法,保障了执法对象的正当权益,提升了执法公信力。
统一执法文书。“单位盖章可罚款,打张便条也能罚”,福泉决定从根本上解决“政出多门、标准不一”,该市结合行政执法实际,制作了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
统一执法标识。过去执法队伍服装五花八门,执法标识形形色色,不仅正常执法阻力大而且容易滋生违规执法行为。福泉对执法人员资格证进行统一申报更换,统一了执法制服、臂章,配挂执法证号、印制“行政执法”车辆标识,促进了执法人员依法、文明、公正、规范执法。
推动“三转变” 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推动“管罚合一”向“管执分离”转变。过去,行政部门承担着行政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既是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既是管理者,又是执法者,多重身份容易造成越位、错位、缺位。如今推行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分离,通过数据共享系统,做到行政许可事项或行政处罚决定互相抄告、互通信息,实现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既相对分离、又相互促进,共谋发展。
推动“分散执法”向“综合执法”转变。分散执法向综合执法的转变,避免了因部门执法权限分散,交叉执法、重复执法、推诿扯皮“都管都不管”和执法扰民等问题。
推动“传统执法”向“智慧执法”转变。以“大数据”、云平台建设为契机,投入资金4300万元推动“互联网+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建,与公安“天网”共建共用,改变了过去单一的纸质化、现场化执法方式,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透明执法格局,初步实现了“人在干、数在转、云在算”。
通过“三整合、三统一、三转变”改革,福泉行政执法取得了“一降两升”的好成绩。2016年福泉市行政执法成本较2015年下降40%以上。立案查处一般程序案件327起,是原划转部门近三年来办案总量的231%,划转执法权限领域办案覆盖率达80%,殡葬、粮食、酒类等领域实现了案件办理“零”的突破。2016年,全市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7件,其中综合行政执法类的复议案件6件,维持5件,撤回申请1件,维持率达到83.33%;综合行政执法类行政诉讼案件为零;全市行政执法类信访33件,同比下降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