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南京晨报报道了这样一件事情:开叉车在南京做生意的王先生反映说,他的一辆叉车停在一家企业内,结果南京高新区城管以占用城市道路为由,不仅将他的叉车开走扣下,还索要万元罚款,称找到熟人,罚款数额可以协商。王先生认为,他的叉车根本没有占道,停在企业内,为什么要开天价罚款?报道后,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昨天下午,南京高新区管委会有关部门表示,南京高新区城管是否越过红线范围执法有待进一步核查。
越过红线范围执法合适吗?
在采访中,一名城管工作人员表示,之所以对王先生处罚1万元,是依据《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第42条第一项:未经许可,占用城市道路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对于王先生的叉车所停的地方,南京某企业门卫表示,王先生停车的地点属于厂区内。但是为了证实这条连名字也没有的道路究竟属于市政道路还是厂区内道路,记者找来了高新区市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这位工作人员说,市政和南京某企业的分界红线在大路边人行道的外侧,也就是现在人行道与厂区外绿化带处。 正如车主们所说,厂区门前的这条道路,确实不是市政管养的红线范围。 南京某企业厂区工作人员一再说,“这儿是我们的厂区道路,是我们的红线范围内。”
停放在市政城市道路管养红线外的叉车,为何还会被处罚,并且要被上限处罚呢?带着种种疑问,昨天晨报记者和车主们一起找到了南京高新区城管大队。该大队园区中队是负责暂扣王先生等叉车的具体部门。但遗憾的是,他们对停放在市政城市道路管养红线外的叉车,无法出示在红线范围外执法的合法依据,只拿出了一张高新区建设辖区图。该大队园区中队队长陈程表示,这就是他们的执法依据。
城管表示办案人员言语不规范
此外,调查中,该大队园区中队承认,王先生等车主的案件还在处理中,金额没有确定,办案人员要求对王先生处以1万元罚款的行为确实不对。
“我们工作人员是言语不规范的,我们会对他进行批评处理。他的接待接洽过程很不应该,有不当的地方。我们已经对他严肃批评,后面可能还要严肃处理,他可能不适合这个岗位了。”陈程说。
对于大家反映的通过找人托关系就能降低甚至减免罚款的说法,城管大队园区中队表示会进行调查。其实高新区城管大队对一些案件的处理,尤其是罚款额较大的,都有严格的会审制度。在大队会议室内,晨报记者看到了《重大行为处罚案件会审制制度》,其中明确写着,对公民非经营性活动中违法行为处以500元以上罚款,或者经营性活动中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的,要经过会审委员会会审。对于城管大队自己张贴和表态的种种规范,一位叉车车主当场给予了回击。他告诉记者,自己的罚款已经交了,至今都没有收到详细合法的依据,“我是讨价还价到四千五的,现在钱交了,只给我一个票据,没有文书什么的,没有依据说明。”该车主说。
昨天下午,南京高新区管委会有关部门表示,城管大队是否能越过市政管养红线进行处罚,目前他们已经请南京市城管局进行核实。此外,对于处罚的过程存在的种种涉嫌违规的问题,他们也在调查中,会及时向社会和媒体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