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行政执法的意见》
首次提出“全员执法”理念
本报讯(记者程国媛通讯员邢丽娜)长治市环保局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行政执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环境执法再添新“利器”。
《意见》首次提出“全员执法”理念,即全市环保系统持有《行政执法证》的所有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对辖区内发现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协调调动环保执法人员从严从快查处,维护环保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全员执法”打破“专员执法”的常规模式,加强全市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力度。还对辖区内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处理进行了“双24小时”规定,即行政执法人员(2人以上)调查取证、立案审核后要在24小时内移送法制监察科,法制监察科接到立案材料后要在24小时内完成法律审核、立案审批,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并于10日内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结案后及时将处罚信息填报环境监察信息管理系统。
为提高办事效率,全市环保系统开启执法“直通车”,行政执法人员可采取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对相关案件及时请示、审核、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