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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首次发布文化市场十大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7-02-21 14:50 | 来源:北京晨报


 昨天(2月15日),2016年度北京市文化市场(“扫黄打非”)十大案件对外发布,涉及出版物、文物、营业性演出等多个领域。据市文化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十大案件是经市区两级文化执法部门推荐上报,在广泛征求意见、综合考虑案件影响力、代表性的基础上,经评审工作小组审定评出的。

 

其中,在擅自修缮不可移动文物系列案中,一旅游公司未经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在长城敌台四周搭建施工脚手架,拆除敌台外侧墙砖,对文物本体造成部分伤害。

 

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1 “8·08”特大制销侵权盗版少儿类出版物案

 

涉及领域:出版物

 

2016年9月5日,在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安部联合部署下,多部门联合办案,一举打掉一个以赵某某父子为首的家族式特大制销侵权盗版少儿类出版物团伙,查获5处非法仓储窝点,依法扣押《神奇校车》等侵权盗版少儿出版物946种350余万册,涉案码洋9100余万元,涉及全国被侵权出版社54家。

 

该案系至今为止全国查处侵权盗版少儿出版物数量最大、码洋最高的案件。


 

案例2 以“全国道德教育组织委员会”名义非法办网办刊

 

涉及领域:出版物

 

2016年3月,京港亚太(北京)科贸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以“全国道德教育组织委员会”名义,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业务,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市文化执法总队依法给予当事人没收《道德新视界》2639册、罚款人民币16.698万元的行政处罚。

 

本案为民政部公布首批“山寨”社团组织后,全国文化执法领域打击山寨组织第一案。


 

案例3 时代乐创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

 

涉及领域:营业性演出

 

2016年6月,时代乐创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未取得《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制作、开发、运营手机应用软件“发现周末”(APP),通过用户注册,在APP上销售2016《我是歌手》巡回演唱会北京站的门票,被罚款5万元。


 

案例4 中天演娱变更演出演员未重新报批、转让部分演出活动案

 

涉及领域:营业性演出

 

2016年10月,北京中天演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举办演出活动中,存在变更演出演员未重新报批和不履行应尽义务,转让演出活动经营权两个违法行为,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委员会给予当事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该案有效规范了演出市场秩序。


 

案例5 中国报道杂志社出租单位刊号案

 

涉及领域:新闻出版

 

2016年4月,中国报道杂志社出租《中国报道》刊号(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11-4566/F)给北京百瑞远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获取违法所得8万元。


北京市西城区文化委员会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没收杂志《中国报道·对话世界》8册、没收违法所得8万元、罚款人民币4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6 北京“5·24”特大制作销售假新闻记者证团伙案

 

涉及领域:新闻记者证

 

2016年5月,市文化执法总队会同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西城公安分局刑侦支队和网安大队,查获制作销售假记者证的窝点,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查获假记者证935个、假印章25枚。

 

该团伙自建“中国美术协会”“中国南方通讯社”等网站,制作贩卖假记者证及以“中国美术协会”“中国书法协会”等机构组织为名的工作证、会员证等;还仿冒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记者证管理及核验系统,建立名为“中国网络传媒中心”的网站,供买家查询“记者证”真伪。目前,该案已移交审查起诉。


 

案例7 一点网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网上提供阅读服务

 

涉及领域:著作权

 

2016年8月,北京一点网聚科技有限公司未向权利人取得《黑洞又不发光,我们怎么知道它存在》等103篇文字作品的授权,通过“一点资讯”网站向用户提供资讯阅读服务,被罚款5万元。


 

案例8 妙圣公关擅自制作广播电视节目

 

涉及领域:广播电视

 

2016年6月,北京妙圣公关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制作《河西走廊》广播电视节目共10集,并在有关电视台和网站播放,被处以5万元罚款。


 

案例9 网络文化公司员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涉及领域:网络游戏

 

2016年9月,北京畅游时代数码技术有限公司员工朱某未经公司授权,擅自利用游戏GM工具给《秦时明月2》游戏玩家账号充值、发放元宝商店虚拟道具,案值高达约3.8亿元。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该案是《刑法修正案九》施行后,查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网络文化公司员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第一案。


 

案例10 旅游公司擅自修缮不可移动文物案

 

涉及领域:文物

 

2016年9月,北京梨树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未经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在平谷段长城编号86号敌台四周搭建施工脚手架、拆除敌台外侧墙砖(原天云山景区所砌筑墙砖),对文物本体造成部分伤害,构成擅自修缮不可移动文物等违法行为。平谷区文化委员会分别给予当事人罚款30万元和50万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故意损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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