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网北京10月26日讯 记者余瀛波 记者今天从北京市工商局获悉,日前,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在充分协商基础上,就商标保护区域合作达成共识,在国家工商总局见证下,共同签署了《京津冀商标保护区域合作备忘录》。
据悉,京津冀商标保护区域合作包括建立区域联络机制、加强执法联动配合、建立著名商标异地保护机制、互认联保商标品牌战略示范企业、建立驰名商标异地申报制度、加强冬奥会标志保护工作、构建商标管理资源共享平台、疏通商标管理信息通报渠道、搭建区域商标品牌展示平台、定期开展区域合作交流活动等十项共识。
根据合作备忘录,将建立区域联络机制、加强执法联动配合。三地县以上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凡涉及区域内的企业投诉、信访举报、通报移送、上级交办、跨部门移转和信函协查的跨区域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依托总局商标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向相关方通报、移送相关案件信息,接收方应依法查办,按期回复。
据北京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透露,在三地工商部门协同努力下,目前北京市工商局房山分局已与河北省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涞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建立“京冀‘房涿涞’地区商标联合监管协作机制。通州分局与天津武清、河北廊坊等六区、市、县工商(市场监管)局签署《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合作协议》。大兴分局与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安次区、固安县等四地市建立《消费维权、执法办案和市场准入一体化合作协议》。延庆分局与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省张家口市赤城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建立“跨区应急执法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