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至17日,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世英带队检查。
11日至13日执法检查组分别赴哈尔滨市、大庆市、通河县对中国石油(601857,股吧)哈尔滨石化分公司、大庆炼化公司和大庆第二采油厂第五作业区南二联合站等单位开展执法检查。17日,执法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我省安全生产“一法一例”执行总体情况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以及相关部门行业监管情况的汇报。
执法检查组指出,通过执法检查,要全面了解安全生产“一法一例”贯彻实施情况,重点解决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督促法律法规实施机关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严格检查煤矿和非煤矿山、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农业机械和设施、农药使用、农村住房规划建设和农村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情况。
执法检查组建议,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严格制定安全生产“一法一例”相关配套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认真落实有关部门监管职责分工和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发挥专业服务机构、保险等市场机制的作用;生产经营单位要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企业生产技术、生产设备、生产过程的科学化、标准化、程序化建设,健全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操作规程;农业及农村地区要加强与农业生产相关的农业机械、农业设施、农药使用和农村住房规划与建设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并及时准确统计有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数据,汇总和分析相关案例。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参加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