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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光脚开车反问警察:哪条法律规定不准?
发布时间:2016-08-17 15:42 | 来源:重庆晚报


 男子光脚开车反问警察:哪条法律规定不准?(图)

光脚板开车司机正在接受处理

  重庆晚报讯 天气太热穿拖鞋开车,听说这样违法,他干脆脱下拖鞋赤脚上阵。被查时满脚是汗的他反问:“哪条法律规定不准赤脚开车了?”

  15日,市高速执法二支队四大队执法队员在小三峡收费站例行检查时遭遇这名“赤脚大仙”。一辆7座面包车满载乘客,从湖北宜昌上道前往重庆,但驾驶员上道之前就将鞋子放在后备箱里,赤着脚开了200多公里。

  面对执法队员询问,当事司机给出的理由更是让人啼笑皆非:原来天气太热,穿鞋开车有些不舒服,驾驶员原本计划穿拖鞋上路,但听别人说穿拖鞋开车会被罚款,于是将鞋子脱下放到后备箱里,干脆赤脚开车。

  面对执法队员开具的罚单,当事人表示不解:“明明说的是穿拖鞋不准开车哈,怎么打赤脚也不行呢?哪条法律规定的哟?”

  执法队员解释,其实这种情况在夏季执法过程中并不少见,但更多驾驶员喜欢打拖鞋与凉鞋的擦边球,明明脚上穿的是有后跟凉鞋,但往往会把凉鞋当拖鞋穿。遇到这种情况,执法队员大多批评教育为主。

  高速执法人员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拨打接听电话、观看电视等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可罚款100元,但对于驾驶员能否赤足驾车并没有明确法律规定。

  执法人员称,因为赤脚开车时人的脚很容易出汗打滑,因此也很可能造成危险。执法实践中,赤脚开车与打电话、抽烟等行为,一样归为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交警部门也提醒,穿高跟鞋或拖鞋开车,控制刹车时没有着力点,女司机穿高跟鞋更容易出现卡在制动踏板的情况。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容易导致刹车延误等状况,从而发生交通事故。

  重庆晚报首席记者 夏祥洲 通讯员 乐柏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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