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综合执法机构适用范围,提出综合执法机构相对集中行使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等部门的行政执法权,推进统一执法
■厘清综合执法机构与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关系,形成分工负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建立文化部牵头的全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实完善省、市、县三级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健全执法人员培训机制,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健全文化市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制
■强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保障。统一规范综合执法机构名称,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实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规范直辖市和市、县两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