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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从培训班“失踪”的小学生
发布时间:2017-09-04 17:1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今年8月,家住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的杨华终于拿到了关于自己儿子杨阳一案的二审民事判决书,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两年半,儿子杨阳也从小学生变成了一名初中生,然而,事发时那惊心动魄的一幕,依然在杨华脑海中不停地浮现……

突如其来的电话

杨华,来自湖北省武汉市周边的一座小城,独自一人来到武汉打工已经有些年头了。打工期间,他结识了自己的妻子李芳,双方组建了家庭,还共同生育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儿子杨阳。一家人的生活平实幸福,然而,来自课外培训班老师的一个电话,却彻底打破了这个家庭的平静。

2015年1月14日,还有半个月左右的时间就要放寒假了。当天下午16点50分,正在上小学五年级的杨阳如同往常一样,放学后来到了位于武汉市硚口区天美大厦五楼的培训学校,参加托管学习。这所培训学校是杨华经过多方考察后专门为他选定报名的,培训内容涵盖学期托管、阅读、写作、奥数等内容,培训费6500余元。来到培训学校,在门口签到后,杨阳走进教室上课。

这堂课是托管课,主要是让孩子们在一起写作业。课上了不一会儿,大约17点15分,杨阳和几个孩子一起举手向老师请假,想上厕所。带班的万老师同意了孩子们的请求,杨阳他们几人一起走出了教室。不到5分钟,另外两名孩子回到了教室。又过了十几分钟,还是没有见到杨阳回来上课,万老师觉得有点蹊跷,就问同杨阳一起上厕所的孩子,杨阳是不是去上了厕所。两个孩子告诉老师,他们是一起去的厕所,但是杨阳没有和他们一起出来。万老师想,孩子该不会是闹肚子了吧?就没有太在意。但是,时间又过去了半个小时,第一堂课都已经结束了,杨阳却还是没有回来。时针已经指向了18点整,万老师有些沉不住气,他跑到厕所,发现杨阳并不在厕所里。万老师回到学校里,将事情告诉了同事,同事也觉得很奇怪,于是两个人又在大厦里找了一遍,还是没有找到杨阳。

莫非杨阳回家去了?时间已经到了18点50分,抱着忐忑的心情,万老师拨通了杨阳父亲杨华的电话。

“喂,杨先生,您好!我是杨阳托管班的万老师。请问杨阳他回家了么?”

“没有呢,怎么,有什么事情么?”杨华从万老师的电话中嗅到了一丝不妙的味道。

“什么,他没有回家么?是这样的,刚才上课的时候,杨阳请假去上厕所,但是直到现在也没有回教室,我们以为他身体不舒服提前回家了。这样,您先别着急,我这就在继续找找看……”

孩子到底去哪了

接到培训学校老师的电话后,杨华的心里就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孩子该不会被人拐卖了吧?”杨华连忙和妻子李芳一起赶到学校,同时发动亲戚朋友一起帮忙寻找孩子,并且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天美大厦的商业部分一共有7层楼,培训学校在五楼,来到大厦后,杨华和培训学校的老师又在楼内从上到下找了一遍,还是没有发现孩子的踪影。而接到报警后赶到大厦的110民警,也加入了寻找孩子的力量中。可是,大楼内已经仔细找了好几遍,还是没有见到杨阳的踪影。杨华也跟杨阳在学校的老师以及关系要好的同学进行了联系,得到的答复是杨阳并没有和他们在一起。杨阳经常可能去的地方,帮忙寻找的亲戚朋友们也都去找过了,没有发现杨阳。虽然说杨阳已经11岁了,应该不会那么容易被人拐骗,但是杨阳到底去了哪里呢?

这个时候,负责出警的110民警黄警官与天美大厦的物业公司取得了联系,来到了大厦的安防监控室查看监控录像。监控室里,正好有一部摄像头对准了培训学校的门口,黄警官调出了当天下午17点之后的视频监控资料,通过回放,发现在17点12分,杨阳从培训学校出来走向厕所,大约5分钟之后,杨阳从厕所走了出来。在从培训学校前往厕所的走廊上,有一条通道,杨阳从厕所出来后,拐进了通道。监控视频继续往后播放着,却一直没有看到杨阳从通道中走出来的图像。

“你们那个通道能够通到哪里去?”黄警官问物业公司的保安。保安告诉他,那条通道是封闭的,不可能通到大厦外面。既然从通道不可能离开大厦,那说明杨阳应该还在大厦里面,但是通道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呢?于是,黄警官和杨华、培训学校的老师、物业公司的保安等人一起来到了通道前,通道里面漆黑一团没有光亮,大家打开手电走进了通道,走了大约10来米,通道向右边拐去。大家继续往里面走,拐过去不到5米处就到了尽头,尽头的墙面上有着一个两米见方的洞口。保安告诉黄警官,这几天,有商户反映大厦空调漏水,物业公司安排了维修工程,这个洞口应该是用于空调维修临时打开的,洞口里面就是空调井。黄警官拿着手电通过洞口往下方照去,下面是黑漆漆的一片,黄警官喊了一声,没有人回应。

“这个空调井的最下方是在哪里?”黄警官问保安。

“空调井一直通到地下负二层。”保安答道。

“这里太黑了,看不到底下的情况,我们到地下负二层去看看。”在黄警官的要求下,保安陪同大家来到了地下负二层。位于负二层的空调井底部,四周砌了一圈简单的砖墙,一面墙上还有一个洞口,洞口不大,成年人只能弯腰才能进出,估计也是临时开辟的。黄警官再次喊了一声杨阳的名字,还是没有人回应,黄警官不死心,贴近洞口,拿着手电筒一照,结果有了重大发现。在手电光下,一个人面部、腹部朝下,趴在砖渣上,他的头部、耳朵、鼻子、颈部等部位多处流血,血流满地,人已经处于昏迷状态,这个人就是大家找寻多时的杨阳。黄警官连忙和杨华、培训学校的老师等人一起将杨阳抬了出来,并拨打120急救电话,杨阳被送往协和医院抢救。

杨阳终于被找到了!

索赔巨额康复费

被送到医院抢救的杨阳,经医院诊断为三级脑外伤、双侧额颞叶及右枕叶多发脑挫裂伤并血肿形成、颅骨多发骨折、颈椎骨折、左肱骨髁上粉碎性骨折,右内踝、右距骨粉碎性骨折等,经过医院抢救,总算捡回来一条性命。之后,杨阳又经过多次的神经外科手术治疗和脑科专科医院的康复治疗,病情基本稳定了下来。但是,虽然没有了生命危险,杨阳却出现了智力下降、易狂躁等严重的脑外伤后遗症。

2015年10月23日,杨华申请对杨阳进行司法鉴定,湖北省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给出的鉴定意见为:杨阳受伤的伤残程度为七级残疾;康复时间为伤后360日;护理时间为伤后210日。

杨阳出事,不仅给杨华一家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创伤,巨额的医疗费用也成了一座压在一家人身上的大山。事发后,培训学校和大厦所在的物业公司分别先期垫付了18万元和10万元的医疗费用,但是随着后来培训学校和物业公司对事情责任相互推诿,就没有继续支付杨阳的治疗费用了。杨阳出院后,杨华多次找到培训学校和物业公司进行协商,要求他们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一直未果。

杨华决定拿起法律武器,为杨阳讨回公道。2015年12月,杨华作为杨阳的法定代理人,向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培训学校和物业公司赔偿杨阳医疗费、后期康复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47万余元。

法院受理该案后,被告方对当事人的伤情鉴定提出异议,法院委托武汉同济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对杨阳的伤情进行了再次鉴定。2016年6月,重新作出的司法鉴定结论与之前的鉴定结论相同。于是,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开庭审理。

在庭审期间,原、被告三方围绕两名被告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以及责任划分争论不休。

培训学校认为,杨阳坠楼的地点并非培训学校的教学区域,学校已经尽到了教育和管理义务,并且物业公司在空调井施工时未设置警示和防护设施,因此物业公司才是本案的直接责任人,学校不应当承担责任。

而物业公司则认为,自己在空调井施工处设置了挡板,起到了警示提醒作用,并且有事发后自己的员工在派出所所做的笔录证明。

闭庭后,为了充分掌握案发现场情况,承办法官李玉毅专程赶到培训学校所在的天美大厦进行现场勘查,实地了解情况。同时针对原、被告三方都有调解的意愿,法官也对三方做了多次的调解工作,无奈三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

硚口区人民法院认为,物业公司作为大厦的管理者,在施工过程中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其提供的职工笔录作为证据,并不足以证明物业公司设置了明显的警示标志或采取安全措施,同时其职工与公司存在相关利害关系,单独的陈述并不能证明公司尽到了安全义务。因此,就现有证据而言,物业公司没有尽到相应的安全义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培训学校对杨阳具有教育和管理职责。在本案中,杨阳离开教室近2个小时之久,老师方才电话通知家长,家长到来后报警求助,在此期间有1个多小时的时间,培训学校却没有采取有效的搜寻、救助措施。因此,培训学校在教育、管理中存在过失,理应承担侵权责任。

考虑到杨阳作为未成年人,事发时已满11周岁,应当对于安全问题具备一定的辨识能力,且事发地点并非位于他前往卫生间的必经之路上,故杨阳自身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硚口法院最终认定杨阳在此次侵权行为中的损失为70余万元,同时认定杨阳、培训学校和物业公司分别承担10%、40%和50%的责任较为合适。2017年1月20日,硚口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在扣除培训学校、物业公司已经支付的赔偿款后,培训学校赔偿杨阳各项损失8.4万余元,物业公司赔偿杨阳各项损失25万余元。

生活从此变了样

一审宣判后,杨阳和物业公司均不服,上诉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武汉中院经审理认为,杨阳和物业公司的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予以维持。于是,武汉中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拿到判决书后,杨华再次来到培训学校和物业公司,培训学校的校长刚刚做了母亲,因此对杨华一家人有了更加感同身受的理解,在足额履行判决要求的给付金钱义务之外,还额外多给了杨华6000元慰问款。但是物业公司的态度就有些微妙了,杨华先后去了几次,物业公司要么说给钱需要向领导汇报,要么说财务人员不在,总之就是找理由不给钱,玩起了“拖”字决。杨华准备等到判决指定的期间到了后,如果物业公司还是不履行给付义务,就到硚口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官司虽然打赢了,但是杨华一家的生活却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杨阳摔伤后,由于严重的脑外伤后遗症影响了智力发育,每天都需要服药维持,并且他的性格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之前那个阳光活泼的小男孩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自卑沉默消极,甚至偶尔还会无端暴躁起来。杨华和李芳看在眼里,疼在心头,但是却也拿不出好的解决办法。按照医生的说法,随着杨阳年龄的增长,届时他还需要再做几次手术,想到儿子小小的年龄还要遭这么多罪,杨华和李芳充满了无奈和心酸。

2016年底,杨华和李芳又生育了一个孩子,按照杨华的想法,等到将来他们老了,总得有人代替他们照顾杨阳,到时候也许就得靠杨阳的妹妹了!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案后余思

近年来,未成年人的安全问题,一直为社会所关注。在我们身边,儿童的安全隐患分为两种:一种是明显的隐患,家长的警觉性往往较高;另一种是暗藏的隐患,家长的警觉性就低多了。涉及儿童的安全事故在媒体上经常可见,不管是文字报道还是视频、照片,安全事故发生的那一幕让每个人揪心。孩子为什么会陷入险境?除了监护不力,还有一大原因在于,家长、老师以及公共场所服务人员等成人,对孩子身边的安全隐患知之甚少或视而不见。

保障儿童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日常生活中,老师、家长一定要告诉孩子,哪些东西或哪些行为可能会造成伤害,让孩子充分认识到潜在的危险,更要足够重视保障孩子安全,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公共场所特别是本案中的托管班、培训机构等孩子集中的场所负责人,更要将安全保障放到第一位,切实担负起责任。通过本案,希望能够再次给大家带来警醒,不要让杨阳的悲剧再次上演。安全无小事,责任重如山!(记者 程勇 蔡蕾)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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