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按照市统计局对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丰台区统计局结合自身特点,在人员培训、规范执法流程、提升案卷质量和强化统计服务等方面都采取了更多强有力的举措,为完成全年执法检查任务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全年丰台区统计局共完成执法检查419起,其中常规检查100起,查处迟报案件81起,专项检查237起,处理普查办移交案件1起,并对其中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139家单位进行了处罚。
培训制度化,锻造复合型人才队伍。7月,丰台局队从专业科室抽调了5名业务骨干补充到专职执法队伍中来。鉴于新人多经验少、全年执法检查任务集中在7-11月的特点,执法队制定了一套有针对性的培训方案,快速提升新队员的执法检查业务水平,切实推动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提升。一是对照《2019年北京市统计系统执法文书要求和式样》,安排老队员对执法检查总体要求、文书制作和三期平台的使用进行详细讲解,电脑实操,模拟练兵,使新队员快速上岗。二是安排专题学习,就统计法律法规、财税知识、各专业主营指标取证、重点指标查处、执法沟通技巧以及后期处理等方面,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深入地学习,强化拓展新队员的执法知识面。三是定期开展案卷交流会,就检查当中遇到的情况、问题和困难进行探讨,交流心得体会,总结经验技巧,切实提升新队员执法业务水平。
流程规范化,确保执法程序合法合规。结合为新队员培训的契机,执法队进一步梳理了执法检查工作流程,对风险点较大的环节进行了统一规范,确保执法程序合法合规。一是严格落实统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的相关规定。随机抽取检查单位和检查组,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对拟开展执法检查的单位,分期分批在首都之窗、丰台统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公示;对一般程序立案处罚的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全量公示,对违法行为形成震慑,发挥公示惩戒的作用。二是严守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六不准”的要求底线,维护统计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三是执法检查人员行为规范。检查前,至少提前2天告之受查企业准备资料清单,发放通知书;检查过程中,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合法、客观、全面地收集证据,依法记录文字、音像资料,履行签字盖章手续;后期处理严格执行《北京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避免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审核标准化,保障执法案卷质量。及时对执法案卷进行整理,坚持多级内控方式,实现全部案卷初次审、全员审、法规审、结案审等证据审核链,确保执法案卷记录完整清晰。一是专人负责制,在执法文件上传、文书制作、呈批文件流转等环节设置专人负责,对立案指标询问记录的充实性、逻辑合理性进行检查,确保执法案卷文书制作及时、准确。二是突出案卷重点,对制作的“事先告知书、立案呈批表、处罚决定书”等重点行政处罚文书,实行三级审理制度,确保文书严谨、规范。三是反复把关核实,坚持“三审制”,即全部案卷由执法队进行“一审”;对决定立案的案卷由法规部门进行“二审”;对重大或复杂案卷由专门审查委员会进行“三审”,确保统计行政处罚行为慎重决定、合法有效、准确无误。
服务系统化,夯实源头数据质量。执法检查和后期处理过程中,丰台局队始终坚持惩治与教育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查防并举,以防为主。丰台局队创新工作思路,把统计执法关口前移,通过提供优质系统的服务,夯实源头数据质量,减少重大统计违法行为的发生。一是利用年定报和中期培训的机会,对调查对象进行统计法制宣传,不断提高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意识;以往年检查中立案的案例为教材,在培训中对重点难点易错指标进行详细讲解,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作用。二是进行诚信单位评选和优秀统计人的评选,颁发诚信企业牌匾,给优秀统计人单位发送感谢信,并让其现身说法、介绍统计工作中的经验和感受,营造出争先创优的统计工作氛围。三是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认真听取受查企业的意见建议,耐心细致地帮助受查企业梳理统计基础工作,积极宣传易错指标台账工具,解决企业填报困难;坚持“检查一次,指正所有”的初衷,在专项执法中虽然只要求检查一个指标,但要求检查人员核对所有指标,并告知企业正确填报方法,促进企业提升统计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