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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行政审批局创新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发布时间:2019-12-23 10:28 | 来源:大众日报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近日出台《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暂行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行行政审批服务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公正文明、便民高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与传统意义上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不同,青岛市行政审批局的行政执法行为主要是行政许可及其关联事项的审批行为。作为全国唯一一个计划单列市成立的市级行政审批局,也是全市行政审批数量最大的政府工作部门,青岛市行政审批局围绕行政许可工作实际,把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与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机关流程再造等工作有机结合,研究制定了具有行政审批服务特点的实施方案。

  《方案》坚持法治思维和问题导向,结合窗口服务工作的特点,创造性的将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贯彻落实在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行政审批行为中,明确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推行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制度,通过审批网络系统、文字、音像等多媒体记录方式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行政审批专家学者论证、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许可决定等方式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制度。提升行政决策和风险防范水平,提高行政审批服务精准性和有效性。

   同时,在本次《方案》的制定中,市行政审批局立足局当前行政主体资格、行政行为的法律属性以及行政审批实际,做到“三个坚持”:

   坚持法治思维。《方案》明确了行政许可的公示、记录、审查等环节的职责分工、程序规范,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重大行政许可决定作出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在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过程中,应当组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提出法律意见。严格审核行政许可主体、许可程序是否合法;许可要件是否清楚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等。

   坚持问题导向。《方案》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行政审批服务不规范、办事效率低、影响营商环境、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等问题,有针对性的改进工作,完善制度。政务服务窗口要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充分利用行政审批网络平台系统实现审批业务的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

   坚持与时俱进。紧密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文件精神,通过建立政务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评判的“好差评”制度,健全完善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网上服务“一事一评”、社会各界“综合点评”、政府部门“监督查评”等形式,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同时,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新特点,提出了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决定实时推送、执法信息统一公示、执法信息网上查询,实现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管理。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工作与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聚焦行政审批服务的源头、过程和结果三个关键环节,不断强化责任、完善制度、创新机制,为全市行政审批部门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探索道路、积累经验。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薄克国 报道)



责任编辑:朱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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