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决策科学化
聘请十七名法学教授、知名律师以及公职律师成立法律专家顾问组,局内由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十余名民警组成法律团队,在决策重大法律事项、解决疑难案件、制定规范性文件等方面提供意见建议。坚持调查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程序,保障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民主化。
二、执法责任明晰化
成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委员会,及时、准确认定和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同时,制定《全市公安机关民警执法活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保护民警依法履职尽责的积极性、主动性。创新建立“四单一图”社区警务新模式,明确社区民警职责任务、执法、权利、奖励问责清单以及执法流程图,使社区民警“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量化明晰,大大提升社区民警工作质效。
三、执法流程一体化
建设智能化执法办案中心和办案区,建立专职队伍,形成执法办案多种功能于一体的流水作业、规范运行模式。严格遵循规范执法“四个必须”和“四个一律”规定,所有案件、违法犯罪嫌疑人一律直接带入执法办案中心或者办案区办理。
四、执法监督全程化
配发执法记录仪3000余台,实现接处警等办案区以外执法活动全程可视化、可倒查管理。执法办案中心和办案区进行全方位、全流程视频监控记录,并可在后台即时监督指导执法办案。建立全部案件进系统的“刚性”机制,实现全流程的监督和留痕。
五、执法过程透明化
执法过程从头到尾、一举一动,全程公开公示。事前公开各类权责事项清单、服务指南和相关规章制度。事中主动公示执法身份,严格履行所有告知程序。事后利用陕西省公安机关阳光警务执法办案公开及“双随机、一公开”等系统,及时公开行政处罚和执法检查结果。
六、执法行为规范化
经常性开展教育培训,提升民警规范执法的内在意识和行动自觉。对通过公安机关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和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民警予以奖励,激励民警学法用法。制定《全市公安机关办理交通违法类可能处以行政拘留处罚案件“十必须十不准”规定》、《全市公安机关办理“打架斗殴”类案件“六必须六不准”规定》及《全市公安机关执行规范执法“四个必须”规定实施细则》等民警易记、易懂、易操作的制度规范,解决执法办案共性问题。
七、执法结果标准化
常态化开展各类执法检查、案件评查、执法回头看等活动,针对执法突出问题,开展了推进落实规范执法“四个必须”规定、规范接处警工作专项整治、警情和案件考评,以及交警执法办案专项评查等一系列活动,予以专项整治。
八、执法模式制度化
为保证民警在新形式下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市局及时修订完善《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使用管理规定》、《宝鸡市公安局行政复议刑事复核工作规范》等18项执法制度。高新分局制定了《专兼职法制员工作制度》,岐山县公安局制定了《行政案件快速办理规定》,陇县公安局制定了《关于办理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及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
九、执法权威固态化
全力维护民警的执法权威,捍卫法律尊严。2018年,市公安局大胆改革,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由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理阻碍交通民警执行职务类违法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试行)》,形成了交警“自侦自办”阻碍交通民警执行职务类违法犯罪案件的新机制。
十、执法运转信息化
以信息化手段严监督、促规范、强实战。高新分局创新建设了“可视化指挥平台”,将传统执法记录仪强化扩展为移动手持终端,可直观展示分布情况和移动轨迹,可远距离实时查看现场视频;手持终端可实时采集、上传信息,可点对点语音对讲或群呼,做到“一呼百应”、瞬间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