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正式挂牌成立。
据了解,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主要职责包括:承担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承担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执法事项和重大违法案件的依法调查处理;承担对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的稽查、监督和指导;承担生态环境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日常工作;承担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等。总队内设四个处、六个支队;编制89名;设党委书记、总队长1名,党委副书记、政委1名,副总队长2名,纪委书记1名;处级领导职数23名。
总队成立于1980年,前身为重庆市环保局环境污染检查管理处。1985年更名为环境排污监理处。1992年增挂重庆市环境监理大队牌子。2001年更名为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2016年12月更名为重庆市环境行政执法总队。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将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担当奋进、主动作为,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伟大实践中作出新贡献、展现新作为。
(重庆商报-上游新闻记者 郑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