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8年01月30日 星期二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法制与新闻》官方网站
四川省试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
发布时间:2017-09-08 16:30 | 来源:四川日报


    推动全省行政执法办案、执法信息公示等平台互联互通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规定》《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和《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以下统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我省各试点地方人民政府要成立由法制、机构编制、信息公开、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工作部门参加的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协调小组,落实机构、人员及信息系统、装备、经费等保障措施,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

  泸州市和成都市金牛区为“三项制度”国家级试点。成都、德阳、广元、眉山、宜宾、广安、达州等市,以及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厅等部门均有省级试点任务。

  我省要采取有效措施整合现有资源,积极推动全省行政执法办案、执法信息公示等平台的互联互通。要求各试点单位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与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等改革任务统筹衔接,科学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协调有序推进,着力解决执法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试点工作要求在2018年底前完成。负责组织实施的地区和部门要在2018年底前组织试点单位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省政府法制办将会同省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对试点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并研究总结、组织推广试点工作经验。(记者 吴浩)



责任编辑:高翔
最新文章
员工搭伙做饭被罚15万 监管部门回… 我国明年将专项查处不正当竞争并公… 行政执法领域问题多 法治政府建设…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 曾经脏乱差小吃… 四川省试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 四川省试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 文明执法践行者环境提升主力军 上半年吊销“僵尸企业”45.6万户
推荐文章
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百零九次委…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 最高检对张文中案顾雏军案同步审查… 公安部:严肃追责赌博幕后保护伞 打… 最高检已纠正7件涉产权刑事申诉、… 公安部党委召开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 最高检:谨防假冒检察机关实施电信… 曹建明:坚决拥护党中央关于宪法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