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全省行政执法办案、执法信息公示等平台互联互通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规定》《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和《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以下统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我省各试点地方人民政府要成立由法制、机构编制、信息公开、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工作部门参加的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协调小组,落实机构、人员及信息系统、装备、经费等保障措施,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
泸州市和成都市金牛区为“三项制度”国家级试点。成都、德阳、广元、眉山、宜宾、广安、达州等市,以及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厅等部门均有省级试点任务。
我省要采取有效措施整合现有资源,积极推动全省行政执法办案、执法信息公示等平台的互联互通。要求各试点单位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与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等改革任务统筹衔接,科学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协调有序推进,着力解决执法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试点工作要求在2018年底前完成。负责组织实施的地区和部门要在2018年底前组织试点单位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省政府法制办将会同省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对试点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并研究总结、组织推广试点工作经验。(记者 吴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