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章程)记者昨日从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获悉,由云浮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原主任李廷贵涉嫌滥用职权、受贿一案,近日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检方审理认定,李廷贵涉嫌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15984888.03元;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885800元、港元8000元。
资料显示,今年63岁的李廷贵是河南南阳人,曾长期服役解放军陆军某部队,并在解放军防化指挥工程学院、华中科技大学机械学院接受过在职教育。上世纪90年代末,李廷贵转业来到地方,第一份工作是在广州市建委,一干就是13年。2008年9月,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成立,李廷贵出任局长;2009年年底,广州开始大部制改革,10月,李廷贵成为“大城管”首位主任、书记;2012年12月后退居二线担任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主任。
据知情人士透露,李廷贵涉嫌滥用职权、受贿一案由广东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仅借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法庭作为开庭审理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