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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城管部门反映3年 止不住违规取水
发布时间:2017-03-31 10:39 |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蔡木子)《武汉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第22条规定,如非火警,任何单位不能动用消火栓。但市水务集团表示,目前洒水车违规取用“消防水”是常态,市水务集团向城管部门反映了3年,但有些区的城管部门甚至拒收工作函,问题一年比一年严重,去年违规取水投诉举报达10800次,较前年增加3500多次,直接经济损失上千万元。市治庸问责办对这一问题的曝光,在昨晚武汉电视台《作风聚焦》栏目播出。

  据了解,目前武汉设有三种取水栓,红色的是消防栓,蓝色的是城管环卫专用取水栓,绿色的则是园林绿化部门专用取水栓。一位江汉区环卫洒水车司机在栏目中接受采访时表示,环卫专用取水栓太少了,不方便,还要专门跑到一个位置去。洪山区一位洒水车司机表示,清扫队说,消防栓内的水可以用,洒了水可以就近取水。

市水务集团每季度都会给各区发送工作函。截至目前,江岸区、汉阳区、武汉开发区、江汉区城管委签收了工作函,并对问题进行回复。栏目介绍,3月23日市水务集团稽查大队队员来到洪山区城管委送工作函,洪山区城管委办公室负责人表示:“不能签收。哪条规定要我签收?签收你就拿回去,不签收我就跟你办。”

  据介绍,规范用水是全国文明城市、全国节约型城市以及国家消防检查评比的重要项目。而目前,洒水车违规取水全部纳入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成为武汉的减分项。市水务集团稽查大队队长王庚认为,洒水车违规取水是一种粗放无序的取水模式,如果不管,国家的水资源就被浪费了。此外,这会造成消防栓损坏严重,真正有火警的时候,消防栓可能打不开。

  巡查员点评>>>

  取水都管不好,“四水共治”从何说起

  洒水车违规取水,看似事小,却折射出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不高的问题。当违规取水成为常态,当有关区城管部门对工作函拒收、敷衍,当我们漠视水资源浪费时,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四水共治”又从何说起?

  水优势是武汉决胜未来的核心竞争力。希望相关区城管部门切实提高认识、立行立改,提高管理水平,切实用好每一滴水。(蔡木子整理)

  本报连线>>>

  市城管委:与供水部门加强对接规范取水

  昨晚,市城管委对反映的问题迅速开展调查处理。造成环卫作业车辆乱取水的主要原因,一是环卫专用取水栓建设不足,为道路清洗作业带来极大不便。二是各区城管部门向供水部门主动提出新增或维修环卫专用取水栓的申请后往往无回应,有的申请甚至拖延两年之久。三是部分环卫作业人员文明规范作业意识淡薄。

  市城管委将抓好以下工作:一是今日召开全市视频会议专题部署,近期将再次就规范取水管理问题下发通知。二是各区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到依法依规取水。三是督促各区城管部门主动与供水部门加强对接,推动环卫专用取水栓新建、维修等工作。(记者杨升)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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